转业干部捐献眼组织,无疆大爱奉献全社会——朝阳市红十字会第四例眼组织捐献纪实

28.09.2015  15:16

          李泽彦先生,64岁,转业干部,身患胃癌,住院期间向家人提出了器官捐献的想法并在医院的协助下联系到了红十字会,填报了《眼组织志愿捐献登记表》。2015年9月17日,老人生命弥留之际,再次向家属表达了捐献的强烈愿望。18日老人去世后,在省人体器官捐献办、朝阳市红十字会、朝阳市中心医院、沈阳爱尔眼科医院等多家单位的通力合作下,完成了老人的遗愿。

          2015年9月18日3时40分李泽彦先生因胃癌于朝阳市中心医院肿瘤科病房逝世,老人的妻子、女儿通过院方联系到朝阳市红十字会,经请示省人体器官捐献办,联络到沈阳爱尔眼科医院赴朝摘取眼组织。市红十字会工作人员、志愿者马上赶到医院,对家属进行人道慰问并办理相关手续。由于当天为918纪念日,沈阳市内部分街道交通管制,又恰逢大雾和雨,高速部分道路封闭,沈阳爱尔眼科专家一时难已到达。专家建议先将捐献者遗体运至殡仪馆进行冷藏。经与家属沟通同意后,市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与朝阳市殡仪馆联系,得到大力支持。由于逝者男性家属较少,由红十字志愿者帮助将遗体抬至运送车辆。下午2时,眼科专家终于抵达,不顾一路奔波劳累,立即投入工作,与家属沟通解释后,由红十字志愿者郑涛主持,家属与工作人员参加,进行了简短而温馨的告别仪式后,实施了眼组织摘取术。术后,专家为遗体进行了美容。未有片刻休息,马上携带眼组织返程。爱尔专家的敬业精神使在场人士无不为之敬佩。应家属要求,当日进行遗体火化。市红十字会工作人员按《关于做好惠民殡葬服务政策扩面增项工作的通知》(朝民发[2015]50号)文件的要求与市民政局、殡仪馆进行了协商,得到充分理解和大力支持,为捐献人免除了五项基本殡葬服务费和骨灰寄存费。朝阳市红十字会常务副会长霍向东、秘书长舒娥带领志愿者对家属进行了人道慰问。家属提出,捐献人生前为环保人士,希望去世后海葬,市红十字会工作人员马上与民政相关部门联系,得到了鼎力支持,同意于2015年9月25日为其进行免费海葬。红十字会应捐献者家属要求为其制作宣传环保和器官捐献的横幅,用于海葬仪式。

          至此,在省人体器官捐献办的领导下,朝阳市中心医院、沈阳爱尔眼科医院、朝阳市殡仪馆等单位的支持、协调、配合下,我们共同见证了李先生的大爱,完成了朝阳市第四例眼组织捐献。移植医院表示,这次所取得的珍贵的眼角膜,将为有需要的患者进行角膜移植手术,让他们重见光明。它将承载着李先生的希冀,在另一个生命中得到延续。大爱无疆,大音希声,正因了这共同的信念,使得我们每一个平凡的人们能加入到这项传递光明与希望的人道事业中来。器官捐献联系了我们彼此,让我们体会到了人性的光芒!器官捐献,生命延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