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月内未签订劳动合同,应该给双倍工资吗

21.11.2014  16:04


  来信咨询:
  我被一家建筑公司录用,没签劳动合同,干了近一个月时被辞退。我向单位提出支付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可单位拒不支付。请问,单位这么做违法吗?

  问题回复: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你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在没有超过一个月的情况下将你辞退,没签订劳动合同的时间没有超过一个月。因此,你单位并没有违反《劳动合同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