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人注意:本周日起暂停办理户籍、身份证业务
户口、身份证
是我们生活中
非常重要的资料和凭证
今天小编要提醒你
▼▼▼
沈阳市将于 9月30日12时 至 10月7日23时 对全市户籍人口管理系统进行升级改造。在此期间除死亡注销业务正常受理以外,其它户籍及身份证受理业务 全部停办 。
预计10月8日系统恢复正常办公 。请您合理安排时间办理户口及身份证业务。
所以如果你近期需要
办理户籍或身份证业务这两天一定要抓紧了本周日前都可以正常办理!
办理户籍或身份证业务
是很重要的事项
但很多人并不清楚
如何去办理、
需要携带哪些资料
今天小编也来做一个
简单的梳理
身份证业务
办理地点: 户籍所在地公安分局。
办理流程: 本人持户口簿到户籍地所在区、县(县级市)公安机关办证大厅办理。领取《户口登记项目核对表》,申领人核对无误后签字确认并进行人像采集,然后领取《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
办理时限: 25个工作日后,持《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到户籍地派出所领取二代证。
小编要提醒大家的是:如果你的 居住地址与户籍地并不在一处 ,想要办理身份证相关业务,也不用两处奔跑了!
自2016年9月1日起沈阳市户籍居民 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 ,可在沈阳市行政区域内 跨区办理 。
但需要注意的是: 首次办理居民身份证 的申领人仍需到户籍地区(县)公安机关办证大厅申领。
各县(市)分局身份证办证大厅
地址及联系电话
和平政务服务中心
和平区长白西路51号(周六、日在太原派出所办理)
31912751、23505854
大东行政审批大厅
大东区东北大马路104-1号
88504443
皇姑分局
皇姑区淮河南街2号
86402208
铁西政务服务中心
铁西区北二中路41-1号
25850334
沈河政务服务中心
沈河区先农坛路13号
84123929
浑南政务服务中心
银卡东路8号
83184480
经济开发区分局
于洪区松花湖街2号
25368852
苏家屯行政审批大厅
苏家屯区桂花街118号
29822615
于洪分局
于洪区沈大路61号
25835357
沈北新区市民服务中心
沈北新区贵州路9号
89862490
辽中区公安局
辽中区卫士路66号
87882215
新民市公安局
站前大街132-3号
87500337
法库县公安局
法库镇金牛街
15710506602
康平县公安局
迎宾路康平名门一城
62830139
户籍业务
婴儿出生登记
申请条件: 新出生婴儿落户可随父随母自愿选择
办理材料:
1、出生医学证明;2、父母户口簿;3、父母婚姻关系证明; 4、民族成份登记确认申请书(父或母至少一方为少数民族);5、落户地户主身份证(或户主到场填写《办理户口登记申请表》)。
办理流程: 派出所直接受理(超5周岁或往年出生落农村地区的需报分局审批)
办理时限: 即办(报分局审批需5个工作日)
办理地点: 派出所
搬入新居落户
申请条件: 我市居民购房迁移户口(已取得房屋所有权证)。
办理材料: 1、房产证; 2、户口簿、身份证; 3、办理户口登记申请书。
受理公众办事时间: 正常工作日。
办理地点: 户籍所在地派出所。
办理流程: 派出所直接办理。
办理时限: 即时办结。
来源:沈阳市公安局社区警务支队 沈阳市公安局网 沈阳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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