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本店买车不在本店保养就不能三包?

16.03.2017  17:33

  到沈阳某大型家具商场定制家具,在商家预交家具款几万元后却发现店面失联,商场没收到款还需要负责吗?“在本店买车不在本店保养维修,本店就不承担三包责任”,这种说法有依据吗?……昨天,辽宁省消协发布了消费维权典型案例,希望消费者增强维权意识。

  预付款给店家没交商场店家失联

  案例:2016年12月,一消费者在沈阳某大型家具商场的租赁店面定制家具,预交定制家具货款4万元。几天后,去家具商场,发现租赁店面经营者失联。辽宁省消协工作人员经过调查核实,确认失联租赁店面经营者已同45位消费者签订定制家具合同。其中,44位消费者的定制家具预付款,交给了租赁店面经营者。1位消费者的定制家具预付款,交到了家具商场的收银台。家具商场表示,预付货款交到家具商场收银台的,家具商场给消费者全额退款。预付货款交给租赁店面经营者的,家具商场不能承担全部损失。

  经了解,44位消费者之所以把定制家具预付款交给租赁店面经营者,而不交到家具商场的收银台,是因为租赁店面经营者表示,预付款交给他,他会在价格上让利。44位消费者为了得到价格让利,漠视了家具商场在每个租赁档口设置的到收银台交款的消费提示。经多方努力,家具商场为了自己的信誉和口碑,主动承担了社会责任和经济损失。

  点评:2016年,因商场、市场中的租赁场所经营者失联、跑路引起的消费者投诉呈多发态势。辽宁省消费者协会提示消费者,租赁场所经营者失联、跑路后,如果消费者的预交款交给商场、市场开办方,商场、市场开办方作为交易主体、经营主体,责无旁贷地要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如果消费者将预交款交给租赁者,特别是商场、市场开办方已经做出特别提示的情况下,消费者有过错,消费者为了优惠,自愿放弃商场、市场开办方的保护措施,消费者自己要承担相应损失。

  不在4S店保养4S店也得三包

  案例:大连消费者李某在大连市某品牌汽车4S店购买了一辆汽车,4个月后,汽车前后减震器出现漏油。由于李某买车后未在卖车的4S店做保养,当李某找到卖车的4S店要求按三包规定维修时被拒绝。李某认为4S店的规定不合理,应该按照汽车“三包规定”给予维修。

  大连市消协根据《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相关规定表示,如果4S店有证据证明,李某汽车减震器出现漏油与规定中的六种情景有关,可以不为李某汽车免费维修。如果没有证据证明,李某汽车还在三包期内,4S店就没有道理不履行免费维修义务。最终,4S店同意为李某免费维修。

  点评:辽宁省消费者协会提示广大消费者和经营者,在交通运输部修改的《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2015年8月8日实施)中规定,消费者有权自主选择维修经营者进行维修。除汽车生产厂家履行缺陷汽车产品召回、汽车质量三包责任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制或者变相强制指定维修经营者。“在本店买车不在本店保养维修,本店就不承担三包责任”是违法行为,消费者遇到这方面问题可以投诉。

  沈阳晚报、沈阳网主任记者张晓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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