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中院:“六个一律”加强队伍建设
21.11.2014 14:31
本文来源: 高级人民法院
为了严格执行“六个一律”措施,进一步严肃审判纪律,严格按照规章制度立身行事,本溪中院从权力最集中、工作最薄弱的环节入手,修改完善12项反腐倡廉工作制度。反腐败协调小组工作联系制度加强了对全市法院反腐败工作的组织协调;廉政谈话制度和审判执行工作的日常监督制度有针对性地搞好自查自纠,实现审判执行活动全方位、全过程的监督。
本溪中院还通过实施“阳光司法工程”,通过制定《案件流程管理规范》、《案件质量标准》、《审判执行操作规范》等27项管理性文件,突出加强对立案、审判和执行等重点环节法官权力的监督和制约,将审判执行权力纳入无缝化监管体系,形成不敢为、不能为的廉政工作局面。
(作者单位:本溪市中级人民法院)
本文来源: 高级人民法院
21.11.2014 14: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