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公安“破案必追赃” 3个月追缴赃款1300余万元
02.09.2015 08:35
本文来源: 新浪辽宁
新华网沈阳9月1日电(记者彭卓、李铮)破案不代表万事大吉,追赃才关系百姓切身利益。辽宁本溪公安局自2015年5月建立“破案必追赃”机制以来,有效追缴赃款1300余万元,返赃率由原来的9%提升至37%,大幅度提高了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
本溪市公安局制定的“破案必追赃”工作原则,设立“追赃工作经费专项账户”;建立“零追赃”报告制度,对侦破的“零追赃”侵财类案件,办案人要报告追赃措施和“零追赃”的原因;对推进不力的基层单位进行通报批评。
据介绍,本溪市公安局通过建立有关侵财类案件的信息系统,把握侵财类犯罪规律,严守防控区域。同时,最大限度整合资源力量,采取多工种、多方式并用手段,有力提高打击效能。
在侦破桓仁县“5·27”系列特大技术开锁入室盗窃案件中,面对犯罪嫌疑人认罪态度恶劣、拒不供述赃物去向,公安机关办案人员前往朝阳喀左县录制犯罪嫌疑人父母、亲人的规劝视频,攻陷犯罪嫌疑人心理防线,查明3处赃物存放地点,追缴赃物价值达120余万元。
“控制销赃通道是抓捕成功的重要组成部分。”本溪市公安局副局长吴英君表示,刑侦、治安,各基层派出所围绕行业和重点人员,实时控制涉案赃物的藏匿、转移,同时加大对全市物流、快递等新兴行业的数据采集和监管,巡警、特警部门通过对全市交通要道和出城口的控制,采取设卡临检等方式截断嫌疑人域外销赃渠道。
本溪市公安局局长杨建军表示,过去侦破侵财类案件后,由于缺少必要的追赃工作保障机制,导致赃款、赃物追缴得不好。现“破案”的同时注重“追赃”,才会从根本上保障群众的合法利益不受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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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9.2015 08: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