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县五项举措保护野生动物

19.03.2015  14:02

为进一步强化野生动物保护工作,严厉打击各种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的违法犯罪活动,本溪县采取五项举措确保野生动物资源安全。

一是规范市场经营。采取日常检查与突击检查结合的方式,在全县范围内开展野生动物综合执法行动,对经营野生动物及其产品较多的乡镇农贸市场、集市及烧烤店、酒店等场所进行突击检查。发现处理2起违法经营“三有”保护动物行为,全县未发生违法经营国家和省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案件。

二是加强证件管理。完成全县驯养繁殖野生动物业户调查工作,掌握驯养野生动物的数量、养殖种类及办理繁殖许可证的情况。截至目前,全县从事梅花鹿、袍子陆生野生动物驯养的专业养殖户5家,养殖数量200头。各专业养殖户均符合许可证办理条件,由野保站统一上报办理驯养繁殖许可证。

三是加强检疫管理。参照《动物检疫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对全县城乡市场经营的野生动物及其产品进行联合执法检疫检查。截至目前,未发生检疫不合格野生动物及其产品流入市场的现象;对查扣的野生动物,县野保站进行了销毁处理,未流入市场。

四是严打违法活动。在全县范围内开展野生动物综合执法行动,对不符合法律法规要求,没有驯养繁殖许可证和检疫证,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利用野生动物及其产品的一律没收。查处2起案件,对没收非法猎捕的野生动物进行了集中烧毁。

五是加强保护宣传。持续开展“爱鸟周”宣传活动,县电视台、电台、报纸等媒体发表的报道23篇。县野保站经常收到群众关于受伤野生动物的求救电话,成功救助4只野生鸟类,其中3只治愈放归山林,1只送到市动物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