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水利厅主持验收本溪县“十二五”水电新农村电气化县建设

15.10.2015  09:03



近日,由省水利厅副厅长陈景才主持,省水利厅、本溪市水务局和本溪市发改委等单位组成验收委员会,对本溪满族自治县的“十二五”水电新农村电气化县进行了验收。

验收委员会现场检查了本溪县电源工程建设情况,听取了《本溪满族自治县“十二五”水电新农村电气化建设自验报告》,查阅了验收相关资料,一致认为本溪满族自治县“十二五”水电新农村电气化县各项指标已经达到和超过水利部颁发的《水电新农村电气化标准》,符合《水电新农村电气化验收规程》,同意本溪满族自治县验收。

本溪满族自治县第一个完成了我省“十二五”水电新农村电气化县验收。经过五年的努力,本溪县电气化建设取得了较大的成绩,完成新建改造农村水电站9座,新增装机容量5605千瓦,新增发电量2561万千瓦时,完成投资10758万元。本溪县水电新农村电气化管理规范,执行水利基本建设程序,落实农村水电站安全生产双主体责任。水电新农村电气化经济、社会、生态效益基本达到了规划水平,电气化建设各项目标值基本达到《水电新农村电气化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