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监察厅通报本溪县棉织社区三角地小区旧楼改造工程招标投标问题核查问责情况
日前,省监察厅对本溪市本溪满族自治县棉织社区三角地小区旧楼改造工程招标投标问题核查问责情况进行了通报。
通报指出,按照国务院要求,省政府责成本溪市政府和有关部门对全国第二次大督查中发现的本溪县棉织社区三角地小区旧楼改造工程招标投标问题进行核查问责。
2014年7月,本溪县棉织社区三角地小区旧楼改造工程在招投标过程中发生串通招标投标问题。中标结果公布后,有关方面就招标结果提出质疑并向本溪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本溪县建筑业(招标)管理办公室投诉,两部门未依法认真调查核实,致使违法问题未得到及时纠正。之后,本溪县纪委监察局对该问题立案调查,本溪市、本溪县纪委监察局依纪依规对此案涉及的有关领导干部进行了严肃问责。
本溪县原副县长万晓刚作为分管领导,对县公共资源管理办公室工作制度和机制中存在的漏洞,未及时发现并加以规范,疏于日常监管,对此负有领导责任,责令万晓刚作出书面检查。
本溪县城乡建设规划局局长孟庆伟,对城乡建设规划局所属建筑业(招标)管理办公室日常工作疏于管理、监管不到位,对此负有领导责任,责令孟庆伟作出书面检查。
本溪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主任安吉鹏、副主任赵岩,作为县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督部门的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在整个招标投标过程中,未依法履行监管职责,存在严重的失职渎职问题,给予安吉鹏开除党籍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已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给予赵岩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本溪县城乡规划建设局副局长罗颖东、县城乡规划建设局所属县建筑业(招标)管理办公室原副主任(主持工作)赵铬建、副主任高凤新,作为县建筑工程项目招投标行政主管部门的分管领导和负责人,在整个招标投标过程中,未依法履行监管职责,存在严重的失职渎职问题,给予罗颖东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赵铬建行政记过处分,并调离工作岗位;给予高凤新行政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