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完成煤炭去产能69万吨
按照省政府下达的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工作任务,截至9月末,本溪市依据国家标准共完成16家煤矿的关闭任务,化解煤炭产能69万吨,分别占全省任务的53.3%和54.3%。
据统计,截至2015年年底,本溪市共有煤矿34家,核定(设计)生产能力196万吨/年。今年初,省政府向本溪市下达了引导退出煤矿11家,退出产能46万吨的指标任务。虽说正面临下行压力不断加大的经济形势,但本溪市委、市政府仍从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角度出发,坚定化解煤炭行业过剩产能决心。他们经过多次商讨、研究,最终决定自加压力,主动增加引导退出5家煤矿,增加退出产能23万吨。
为使煤炭去产能工作顺利推进,本溪市政府成立了全市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工作领导小组,并制定下发了《本溪市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施方案》,明确了工作责任、任务目标及相关政策。与此同时,市、县(区)安监部门还积极主动与煤矿投资人商谈,分析煤炭市场行情,表明国家和省政府化解产能政策与决心,引导资金投入不足、没有能力治理重大安全生产隐患的煤矿主动退出煤炭生产领域。
为保障这些煤矿企业能够稳妥有序退出,本溪市首先对退出煤矿严格按照国家标准予以补助,为此本溪市财政先期为每个计划关闭的煤矿垫付了100万元补助资金;对关闭合格的煤矿,市安全监管部门全额返还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本金及银行利息;国土资源部门返还已缴纳的采矿权剩余价款;市政府给予产煤县(区)政府每矿5万元的关井经费。其次,严格执行煤矿关闭标准,对计划内关闭煤矿坚决关闭关实关到位,严防死灰复燃。为此市安监部门采取了突击检查、夜查等特殊检查方式,严防煤矿突击生产、私采滥挖等违法违规行为。另外,本溪市还坚持企业主体、政府组织的原则,积极稳妥做好退出煤矿职工的安置工作,提供就业指导培训和创业培训,开展职业介绍,并且部署产煤县(区)及相关部门做好对困难职工家庭的帮扶工作,全力解决煤矿职工群众的实际困难和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