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市学习贯彻全国民委主任会议精神

30.12.2016  21:05

 

  12月29日,本溪市民委召开党组扩大会,专题学习传达全国民委主任和民委委员单位会议精神,研究部署工作,确保精神落到实处。会议要求,一是要继续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按照中央、国家有关部委《关于进一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意见》要求,对全市创建工作进行总协调和分类指导,推动民族团结模范社区创建再上新台阶,掀起创建工作新高潮;积极开展民族团结宣传活动,组织好第三十个民族团结宣传周和参加全省民族团结月活动。二是要努力维护民族团结与社会和谐。通过依法管理民族事务,维护少数民族平等权益,增进各民族之间的团结。认真做好穆斯林殡葬服务、清真食品管理、民族成份更改的确认工作,更好地履行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监督检查等职能。积极协调民族关系,正确对待和处理民族问题,按照“四个维护”的原则,及时化解涉及民族因素的矛盾和纠纷。加强少数民族民间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少数民族群团组织在党和政府同广大少数民族群众之间的桥梁纽带作用,维护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三是要继续会同有关部门加大民族地区发展资金争取力度,协调指导有关部门落实民族贸易和民族用品生产的各项优惠政策。做好民族地区统计监督监督,积极推进民族地区和民族村的脱贫攻坚工作。积极做好双语教育工作,做好两自治县对满语导游员开展培训,推进民族地区旅游发展。开展各种民族文化、体育活动,组织人员参加上级部门开展的民族文化、学术交流、朝鲜族语文学术交流和民族古籍整理工作。四是要进一步增强全体干部职工的“四个意识”,做到忠诚干净担当,确保中央各项决策部署不折不扣落实到位,要进一步提高“四种能力”,打造一支爱学习、善研究、能协调、执行力强的干部队伍,为推动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提供坚强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