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市社区矫正工作实现“六个率先”
近年来,本溪市司法局把深化司法行政工作改革、推进社区矫正工作作为一项至关重要的工作来抓,采取一系列的有力措施加以推进,在全省社区矫正工作中实现了“六个率先”。
一、率先开展社区矫正试点。2006年5月,省委政法委等五部门确定该市为全省社区矫正工作试点。该局大胆探索、勇于创新,扎实推进试点工作,连续多年实现无脱管漏管、无重新违法犯罪的工作目标。2010年5月,在全省社区矫正工作会议上,该局的工作经验得到省领导的充分肯定。
二、率先全面铺开社矫工作。2011年7月29日,该市由政法委等9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在全市全面推进社区矫正工作实施意见》,各县区开始接收社区服刑人员。截止到2月29日,已累计接收5259人、解矫3927人、在矫1332人,实现了接收率100%、首次谈话率100%、建档率100%、矫正率100%。
三、率先招聘社矫助理员。2011年底,该市采取政府购买、公开招聘的形式,开发社会公益性岗位,先后为县区局和司法所配备社区矫正助理员67人。2012年初,社区矫正助理员全部完成培训、走上工作岗位。
四、率先建立社矫监管系统。2012年10月,该市率先建立社区矫正监管系统,实现了“信息网上录入、流程网上管理、活动网上监督”的信息化管理,并通过手机定位功能,为社区服刑人员设定了电子围墙,实施实时跟踪监控。目前,全市共配发定位监管手机1138部,定位率达95%以上。
五、率先建立派驻检察官制度。2012年10月,该市司法局与检察院联合印发了《关于设立社区矫正检察官办公室等有关事项的通知》,实施派驻检察官制度,对社区矫正工作依法实施全程监督,确保《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的有效执行。
六、率先成立社区矫正管理局。2016年3月9日,经编办批准,该市司法局社区矫正指导处正式更名为社区矫正管理局,并挂市局社区矫正监管支队牌子。(李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