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护理报]辽宁本溪:着力解决乡村医生养老保障
据本溪市卫生局局长王佳才介绍,该市自2002年提出,坚持乡镇卫生院以公有制为主导,坚持一乡(镇)有一所政府举办的卫生院,理顺乡镇卫生院管理体制。截止到2006年底,全市所有乡镇卫生院全部上收县区管理。截至目前,本溪市共有乡镇卫生院34家、村卫生室298家。90%以上达到或超过国家建设标准。全市实行以“六统一”为内容的乡村卫生服务组织一体化管理。该市明确乡村医生补助渠道,合理解决乡村医生的养老问题,确保基本药物制度顺利实施。
本溪市对乡村医生的补助渠道主要有: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资金补偿。乡镇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根据乡村医生的职责、服务能力及人口数量,明确其承担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内容,合理核定一定的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任务量,确保与其功能定位与服务能力相适应。根据其实际工作量,为其拨付基本公共卫生经费。
基本医疗服务补偿。主要由个人和新农合基金支付乡村医生提供的基本医疗服务。并将村卫生室收取的一般治疗费和使用的基本药物纳入新农合基金支付范围。新农合最高支付限额不超过本地服务人口年人均10元的标准,充分发挥新农合对乡村医生的补偿作用。
财政定额补助。各县区在综合考虑基本医疗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偿情况的基础上,为确保村卫生室的公益性质,以行政村为单位,由县区财政支付在岗乡村医生每人每月1000~1500元的定额补助。
此外,为确保村卫生室国家基本药物制度顺利实施,本溪市卫生局积极推进乡村医生纳入社会养老保障工作,经本溪市卫生局与市人社局、市社保局研究决定,鉴于该市已经实施乡村卫生服务组织一体化管理,所有乡村医生可按照事业单位临时用工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切实解决乡村医生的后顾之忧。
目前,本溪市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村卫生室298所,开展乡村医生补助298所,覆盖乡村医生497人,养老保险覆盖乡村医生411人,离岗补助覆盖乡村医生163人。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后,每名乡村医生月收入在2000~2500元左右,不低于当地村干部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