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机前受贿下飞机回沈给妈治病
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局长,正厅级干部。在超百万元的多次诱惑下,他先后收受贿赂,为他人提供帮助和关照。被纪委调查后,他把现金和金条交给表弟保管,并向纪委交代重大经济问题。“是人情、是面子害了我。 ”检讨时他这样说,但实际细节是上飞机前收受贿赂,下飞机便拿着钱回沈阳给重病母亲治病。
日前,犯受贿罪的他被判六年六个月,终审维持原判。
在同事眼中他充满自信和魄力
崔仁泉原系广州市政协社会法制民族宗教委员会主任、广州市第十二届政协委员、常委,曾任广州市财政局党委副书记、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案发前,在领导和同事眼中他“人生阅历丰富、充满自信和魄力、工作能力强”。
1999年,崔仁泉认识了广州市一科技有限公司经理蒋某,经常一起吃饭、打高尔夫。
2001年,在夜总会,崔仁泉提起儿子去加拿大留学,不久,蒋某便给崔仁泉20万元。“我推辞不过就收下了,当时我正和前妻宋某办理离婚手续,记得我将这20万元转给了宋某作为离婚的住房补偿。”崔仁泉说。
上飞机前受贿下飞机给母治病
2002年初,崔仁泉儿子准备去加拿大,蒋某给崔仁泉港币10万元,“儿子尚不具备理财能力,我没把钱给儿子,而是带回广州放在家中,后于2006年家中失窃被盗。”
2008年至2010年,蒋某所在公司获得广州市劳保局和人社局五个信息建设项目,合同总价为16317268元。
受贿来的钱崔仁泉多用于购买房产、给母亲治病、日常开销及以侄子的名义投资。
2011年5月16日,崔仁泉的母亲在沈阳因心肺功能衰竭送医院急救。崔仁泉到白云机场时,有人送行并在其包里放了几万元应急。“我当时确实感觉我的包比原来重了些,但我没有心情看有多少钱。后来,我把这些钱用来给我母亲治病。”崔仁泉说。
受贿上百万一审获刑六年半
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认定,2001年7月至2011年9月,被告人崔仁泉利用职务便利先后多次非法收受联拓公司总经理蒋某(另案处理)贿送的人民币98万元、港币10万元及红木家具一套(未核价),并接受蒋某的请托为其公司承接多个信息工程等提供帮助。
2009年10月至2011年9月,崔仁泉利用职务便利,非法收受军转干部周某丙、刘某丙、管某、万某及下属周某乙(均另案处理)贿送的现金人民币29万元、美元1万元及价值人民币17.28万元的500克奥运金条,并接受上述人员的请托,为其转业安置及其他方面提供帮助和关照。
原判决被告人崔仁泉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20万元;扣押崔仁泉退缴的人民币375993元、港币355320元、美元15790元以及500克奥运金条一块,上缴国库。
崔仁泉不服判决,提出上诉。
再婚后夹在新妻和儿子间很无奈
广东纪检调查显示,“崔仁泉有过两次婚姻,第二任妻子赵某和崔仁泉前妻的儿子关系恶劣,甚至为一些家庭小事大打出手,他被夹在中间非常无奈。为更好地平息家庭矛盾和纠纷,他用手中的权力‘换取’金钱来满足家人的需求。”
崔仁泉自我检查,“从政40年,经历和面对过无数次廉政教育,但始终没有一次被打动,没有一次真正走进我的灵魂。”“自己没有守住底线,怪不得别人;是人情、是面子害了我!”
法院终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辽沈晚报、聊沈客户端主任记者杨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