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主任张贴虚假报告引村民恐慌获刑一年半
10.12.2015 10:57
本文来源: Syd.Com.Cn
本报讯(华商晨报掌中沈阳客户端记者沈诚)村委会主任刘某将有手写“致癌物”的自来水检测报告张贴在村里,大部分村民因此认为自来水“致癌”,不敢再继续饮用。
近日,法院发布案件判决结果,刘某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获刑一年六个月。
2014年3月,辽阳市宏伟区曙光镇政府应曙光镇某村的申请,委托辽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对该村居民饮用水进行检测。检测结果为:一处硝酸盐、总大肠菌群两项不合格;一处硝酸盐不合格;另两处总大肠菌群不合格;还有一处的检测完全合格。
5月20日,该村村委会主任刘某从曙光镇政府取回检测报告后,在明知检测报告复印件上硝酸盐检测指标后标注有手写的“致癌物”字样的情况下,第二天仍安排将复印件张贴于村里各处显要位置,造成了村民的严重恐慌,大部分村民认为自来水“致癌”,不敢再继续饮用。
在村民两次上访后,曙光镇政府于是协调宏伟区消防队、辽阳市自来水公司,自5月23日起每天给该村村民送水。
6月4日,辽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再次对该村饮用水进行检测,结果为全部水源水质合格,曙光镇政府于是停止送水。
7月9日,刘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
法院开庭审理此案时,刘某否认传播虚假恐怖信息。公诉机关认为,刘某以不合格的检测报告为载体,传播水有致癌物的事实,引发村民恐慌并扰乱了社会秩序。
今年6月,法院一审认定刘某犯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宣判后,刘某不服,提出上诉。
近日,法院发布案件二审结果,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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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2.2015 10:57
故
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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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辽沈晚报、聊沈客户端记者董丽娜报道截止到Syd.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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