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出台20条举措促高校毕业生就业
鼓励高校毕业生市场化社会化就业、促进高校毕业生多渠道就业创业、完善高校毕业生生活保障……近日,大连市出台《大连市进一步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的若干举措》,推出20条务实举措,聚焦高校毕业生就业难点、堵点,全力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
对企业按相关规定招用毕业5年内高校毕业生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给予最长12个月的社会保险补贴和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其中年内招用2020届高校毕业生的,按2500元/人标准再给予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对符合条件的知名高校大学生,在读期间与大连用人单位签订人才信用合同的,给予每人每学年最高1万元奖学金;毕业后全职来(留)连工作的,给予最高5万元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
支持在连高校围绕大连重点产业发展和重大工程、重点项目建设需要,对毕业生留连率达到相应标准的,每超出1人分别按2000元、4000元的标准给予在连高校就业指导工作经费资助。对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现灵活就业的,按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费补贴,补贴标准提高至60%,实现灵活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可免费参加职业技能提升培训;高校毕业生创办企业、从事个体经营和网络创业,可申请个人最高20万元、小微企业最高30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符合条件租赁场地创业的,可申请不超过24个月、不低于每年3000元的创业场地补贴。
对符合住房保障申请条件的在连就业或自主创业的博士、硕士和本科毕业生,租住住房的按规定分别给予2500元/月、1500元/月、1000元/月租房补贴,保障期3年;购买首套商品住房的按规定分别给予10万元、6万元、4万元购房补贴,补贴分3年发放。
扩大就业见习规模,在原有企业见习单位基础上,新增一批普通高校和科研院所见习单位,面向2020届、2021届高校大学生开发为期3个月的院校类见习岗位,见习补贴包含基本生活费和指导管理费,标准分别为每人每月1000元和每人每月15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