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信息公开:公平的开始——2014年沈阳环保1290条有效信息公开的背后

17.03.2015  12:03
      环境问题,从未像今天这样受人瞩目。碧水蓝天,山青水秀,这是人们所热切期盼的。“环境就是民生,青山就是美丽,蓝天也是幸福。”环境质量事关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活质量,关系民生福祉。特别是随着新《环境保护法》的实施,环境保护工作也面临着前所未有的复杂形势和严峻挑战。沈阳市高度重视环境问题,改善环境提高空气质量不遗余力,全方位、全系统、深层次的改革也成为今年乃至今后一个时期沈阳环境保护工作的主题。为此,本报与沈阳市环保局联合开办“微议环保”专栏,专题讨论和环境保护有关的话题,倾听广大微友们对环境保护问题的意见和建议,解决市民有关环保问题的投诉,为沈阳环境的真正改善添砖加瓦建言献策发声。生活在同一座城市,共享一片蓝天,关注环境问题,身体力行,我们每个人都责无旁贷。欢迎@沈阳环保@沈阳日报

  今年刚刚实施的新《环境保护法》对环境信息公开提出了明确的要求。而沈阳市环保局早在2012年即开始环境信息公开的实践,仅在2014年就公开了1290条有效信息,公开规模以上供暖企业的排污费核定标准及核定额度,公开企业环境信用等级评价信息……公开带来了一系列意想不到的收获。

  2014年1290条有效信息被公开

  2014年沈阳市环保局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相关工作程序公开行政行为,自觉接受社会公众监督,共公布有效信息1290条,涉及环境信息、审批信息、工作动态等相关内容信息。

  全面开展空气和水环境信息公开。目前,沈阳市已实现空气质量实时公布,在市环保局官方网站、政务公开网等平台建设了空气质量实施发布平台,每小时发布一次空气质量信息,全年公布8830次有效信息;同时,在省环保厅官方网站上统一对沈阳市的水环境信息进行了公开,包括重点流域水质月报、饮用水源地水质月报及水质自动站周报;并在沈阳市环保局官方网站上,将国控重点源等监测信息进行了公开。

  环评文件及行政处罚名单公开公示

  记者从市环保局了解到,今年沈阳市环保局将继续通过其官方网站,将拟审批、审批及验收信息分类进行公开,实现全过程公开,并制定了环评的全文公开计划,目前已在市环保局官方网站审批业务一栏中,开始对环评实施全文公开。

  为加强环境监管力度,沈阳市环保局还加强了企业的环境信用等级建设工作,对企业实施分级管理,对受到环境行政处罚的企业名单进行了公开公示,分三批次公开了277家企业的环境信用情况;并定期公开了环境执法监察情况,促进环境监管力度加强。

  重污染行业企业信息将强制公开

  今年,市环保局将推进环境污染治理政策措施和治理效果信息公开。包括全市环境污染治理工程的方针政策、法规规章、技术标准,总体部署及年度治理项目责任,以及进展情况、治理成效、典型经验等,及时公开排污单位环境监管信息,督促排污单位公开污染治理效果。强制公开重污染行业企业环境信息。目前,企业环境信息已经开始对外发布,下一步将对全市重点污染源企业实现环境信息的全部发布。

  2015年1月1日起实施的《环境保护法》对环保部门信息公开工作提出了更新、更严格的要求。为适应新要求,市环保局将在企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等领域进一步完善公开内容,拓宽公开渠道,全力履行公开职责,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

      来源:沈阳日报 记者李海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