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条“绊马索”每半个月就绊倒一个人

01.09.2016  14:12

  

  上周五晚,小丁骑着电动车向中街附近的一个没有路灯的胡同里驶去。虽然他放慢了车速,但行驶到一个开放式小区门前时,还是被障碍物绊倒,电动车受损,人也受了伤。

  小丁受伤的地方是朝阳街53—2号楼前,不知是谁在此设置了一条六七米长的铁链。沈阳晚报、沈阳网记者了解到,这条“绊马索”平均每半个月就会绊倒一个人。

  30日,提起上周五晚的遭遇,小丁仍然很气愤:“这条六七米长的铁链子根本没有标记,设立的初衷应该是为了阻止汽车进出,但对行人却存在着很大的安全隐患。为什么不设置些警示标记?哪怕有个反光的东西,提醒一下也行啊!听周围的人说,这条链子已经绊倒了很多人,甚至有骨折的。”

  当日,记者来到现场,看到了这条“绊马索”。一条铁链横在路中间,一端固定在墙体上,另一端连接着一个铁柱子。记者发现,路障拦住的是个停车场,停了很多车。

  附近一个小餐馆的老板告诉记者:“谁设置的路障,我们也不知道。但是每到夜晚的时候,常有路过此处的人在此摔伤。”

  记者了解到,此处归翠生社区管辖。据翠生社区工作人员介绍:“路障不是社区和小区居民设的,里面的停车场属于玫瑰大酒店和0101商场,路障是他们设的。”

  记者联系了玫瑰大酒店工程部的陈经理。他说:“这个路障是由玫瑰大酒店和0101商场联合设置的。停车场里面的区域属于玫瑰大酒店所有,为了控制外来停车才设置。我们不知道有人在此受伤,将立即采取整改措施,安装反光帖或警示标志。”

  随后,记者联系了沈河区城市管理局。相关工作人员介绍:“关于路段设置路障问题,首先要确认这一路段是属于城市道路还是属于小区自修道路。如果是小区自修道路,安装路障应该规范化,及时设置标准的锥形筒,安装明显的警示标志等。如果是城市道路,不允许设置任何路障。”

  这名工作人员说:“朝阳街53—2号楼这一路段,属于三、四级街路,通常由街道办事处负责管理。若已经确认是哪家单位设置的,由该区执法局负责管理。”

  沈阳晚报、沈阳网主任记者吴强

  文并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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