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敏:修改《婚姻法》加大妇女权益保护力度

09.03.2015  09:23

  当前,我国的离婚率呈现逐年上升趋势,随着离婚率的上升,许多妇女的合法权益因离婚而受到侵犯,有的妇女离婚后,正常生活难以保障,有的合法财产被侵占,有的合法抚养权不能落实到位。为此,在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上,全国人大代表杨敏呼吁修改《婚姻法》部分条款,加大对妇女权益的保护。

  杨敏建议修改《婚姻法》有关条款,使得离婚中无过错的妇女获得更大的经济补偿。妇女在家庭生活中的付出是无法用货币来衡量的,妇女在无过错情况下被迫离婚时,应当充分肯定女性对家庭的付出,由男方给予妇女全面的补偿。在分割共同财产时,应先拿出一定比例的财产补偿妇女,剩余财产再进行分割。另外,应当借鉴发达国家的立法经验,在我国确立离婚扶养制度。离婚扶养制度的内容可以设计为:离婚时生活困难的一方,无论男女,均有权要求给予一定期间的扶养;若离婚后,一方因年老、病残、照顾子女等原因不能就业或不能充分就业,其个人财产或离婚时分得的财产不足以维持基本生活的,有条件的另一方应当给付生活费。

  杨敏认为,在家庭暴力案件中,应当积极推行证人作证制度。在涉及保护妇女权益的家庭暴力案件中,案件的知情人由于种种原因大多不愿意出庭为女方作证,使受害妇女合法权益得不到充分的保护。法官应针对证人不愿作证的不同情况落实证人作证的补偿措施,使其能够作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