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纪检监察机关查处损害群众利益信访典型案件纪实
向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亮剑
——全省纪检监察机关查处损害群众利益信访典型案件纪实
去年5月,沈阳市纪委在排查损害群众利益典型信访案件中发现,新民市胡台镇后胡台村300余名村民多次上访,反映村党支部书记李某在征地拆迁中收受贿赂、侵占集体资产。经查实后,对李某给予党纪处分并移送司法机关,村民就此息访。
全省反腐败斗争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既查处重点领域的腐败问题,也向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亮剑。
2014年,全省纪检监察机关聚焦主业,加大案件查办力度,在查处大案要案的同时,以排查损害群众利益的信访案件为突破口,严查损害群众利益信访典型案件1066件,为国家和群众挽回经济损失7543.9万元,切实维护了群众利益。
“过筛子”集中排查典型案件
去年年初,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重点围绕惠农资金、八项规定、征地拆迁、教育医疗、社会保障等7个方面,对损害群众切身利益信访案件线索和问题进行全面排查,共排查出群众反映最强烈的突出问题1885个,从中筛选典型案件1066件,进行重点督办。
省纪委对群众举报投诉形成“问题大数据”,按问题性质、被反映人职级、信访方式和地区进行分类,综合分析确定典型案件。分析表明,涉及惠农资金问题超过20%,其中村干部贪占、私分、挪用惠农资金等占72%,成为损害群众利益的最突出问题。据此,省纪委把惠农资金问题作为查处重点,全省共排查出典型案件218件。
在排查过程中,省纪委要求各级纪委要“清仓见底”、“不留死角”,包括以前的暂存件、留存件,一并纳入排查范围。
去年5月,葫芦岛市纪委在排查中发现,兴城市红崖子乡古城子村从2013年10月份开始,群众每次十余人、先后6次集体上访,集中反映村委会主任周某涉嫌贪污腐败问题。市纪委将此案列为典型案件,经深入调查,发现周某存在套取私存高速公路占地补偿款并贪污青苗补偿款等问题。市纪委对周某给予开除党籍处分,收缴违规款,并移送司法机关,判处周某有期徒刑两年零八个月。同时,市纪委多方协调,使被套取的123万元高速公路占地补偿款及时返还村集体,化解了一起长期集体访。
在案件筛选中,省纪委推广“经办人初步筛选,室务会集体研究,分管常委审定”的工作模式,其中,省纪委集中排查筛选123件,统一向各市纪委交办,有效提高了筛选质量。同时,强化对线索的动态管理,对新发现的问题随时排查、及时筛选。本溪市纪委初期共筛选典型案件33件,在陆续的排查和管理中,又筛选出137件;鞍山市纪委将省纪委批转的部分企业职工办理虚假提前退休手续、违规领取养老保险问题,动态纳入解决范围,截至目前,已查处虚假退休人员305人,行贿金额976.8万元,移送司法机关55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