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查封的房子是谁的?法院授权律师去调查
沈阳晚报、沈报融媒讯(记者王立军)沈阳一法院准备对一查封房产实施评估拍卖时,突然冒出一个人来要叫停,说这套房子是他购买的。执行申请人认为这个人和另一起案件的被告之间签的虚假合同,属于恶意诉讼。6月4日,于洪区人民法院通报称,为查清涉案事实真相,法院首次下达使用授权调查令。
沈阳郭某来到于洪区人民法院提起执行异议,认为法院准备查封拍卖的一套房子是自己从沈阳某房地产开发公司手里购买的,一直占有使用着,要求确认买卖合同有效并停止评估拍卖。
郭某所说的这套房子,原是沈阳某房地产开发公司开发的。因这家房地产开发公司拖欠沈阳一家经贸公司钱款而被法院依法查封。就在法院准备评估拍卖之时,郭某找到了法院。于洪区人民法院立案后,郭某并没有实际居住使用,郭某与房地产开发公司之间签订的买卖合同为虚假合同。另外,房屋被查封已经多年,郭某从来没有提起过权利主张,直到法院强制拍卖了这才提起诉讼。郭某和房地产开发公司之间恶意串通、恶意诉讼。
沈阳某经贸公司向法院提出调查申请。根据相关司法解释,如果郭某已经支付了全部房款并实际占有,只是没有办理过户登记手续的,如果郭某不存在过错,法院是不得对房产进行查封、扣押、冻结的。另外,在金钱债权执行中,郭某对登记在被执行的房地产开发公司名下的房产提出异议的,如果郭某所购买的房子是用于居住而且郭某名下没有其他可供其居住的房屋,法院也不得予以执行。案件如果审理就需要查明这些问题,因郭某户口在外省,法院遂下达调查令授权沈阳某经贸公司代理律师前往郭某户籍地对其名下房产进行调查取证。
案件审理过程中,郭某自己认为查封房产之前自己并没有在里面居住,而且自己也承认没想过进行合同备案,并对没有办理过户手续存在过错。与此同时,律师调查发现郭某继承了父亲一处房产,有可居住的房产。最终,于洪区人民法院驳回了郭某的诉讼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