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报考公安院校考生本月12日起面试体检

01.06.2015  15:36

  记者获悉,所有报考公安普通高等院校及政法院校的提前录取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由省公安厅与省招考办统一组织的体检、面试,从6月12日至16日,共5天。6月12日为大连、铁岭、葫芦岛考生,6月13日为鞍山、阜新、朝阳考生,6月14日为抚顺、丹东、盘锦考生,6月15日为本溪、营口、辽阳考生,6月16日为沈阳、锦州考生。体检、面试点设在锦州滨海体育中心。

  新生入学后,由省公安院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部署身体和政审复查。按照体检要求,男生身高不低于1.70米,体重不少于50公斤;女生身高不低于1.60米,体重不少于45公斤,身体匀称。左右眼单眼裸视力均不低于4.8;无色盲、色弱。血压正常。两耳无重听。无口吃。五官端正,头面部无明显特征和缺陷,身体裸露部位无明显瘢痕、疤痕、色素斑,身体无其它大面积的疤痕挛缩,嗅觉不迟钝,无鸡胸、无腋臭,无严重静脉曲张,无明显八字步、罗圈腿,无重度平跖足(平脚板),无文身、少白头、驼背,无各种残疾,直系血亲无精神病史。无传染病。 2015年的录取将由省招考办按照招生计划数120%的投档比例,从高分到低分,通过计算机远程网络向招生院校投放面试、政审合格考生的电子档案,由招生院校择优录取。而在政审方面,规定了不予通过的8种情形,近三年受过记过以上处分的考生,将无法通过政审。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属政审不合格

  1、曾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或者近五年曾受过治安处罚的;

  2、有违法犯罪嫌疑正在被政法机关侦查、控制的;

  3、曾受过开除学籍、团籍或者党籍纪律处分,或者近三年曾受过记过以上纪律处分的;

  4、曾参加过邪教和其他非法组织,或者带有黑社会性质组织的;

  5、有过吸毒史的;

  6、直系亲属和关系密切的旁系亲属有被判处死刑或者因危害国家安全罪被判刑,或者因其他犯罪正在服刑的;

  7、直系亲属和关系密切的旁系亲属有正在被政法机关侦查、控制的犯罪嫌疑人,或者有邪教和其他非法组织的骨干分子或顽固不化、继续坚持错误立场的;

  8、其他原因不宜录取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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