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车严重超员超速 下月面临刑责
大家注意了,以后这些行为不再是违法,而是要入刑。2015年11月1日,新通过的《刑法修正案(九)》(以下简称“刑九”)将正式实施,校车、客运车辆超员、超速,违规运输危化品,伪造驾照等一批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将和醉酒驾驶一样被追究刑事责任。
校车超员超速将入刑
“刑九”规定,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员、严重超速的;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的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负有直接责任,按照危险驾驶罪定罪处罚。
伪造、变造、买卖驾驶证以及使用伪造、变造或是盗用他人驾驶证行为的,也将纳入刑法。
入刑后有哪些变化?
校车等超速追刑责:驾驶机动车在道路上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目前予以行政处罚,最高罚款2000元,可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刑九”实施后,上升为“处拘役,并处罚金”的刑事处罚。
车辆所有人管理人追刑责: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员载客、严重超速行驶以及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以及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有直接责任,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的企业和个人,从事相关运输业务的,严重扰乱运输管理秩序和道路交通秩序,危害道路交通安全,如发生严重超员、严重超速等行为,社会危害性更大,不但要由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依法给予处罚,还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伪造买卖盗用驾照追刑责:伪造、变造机动车驾驶证行为的按规定处以最高5000元罚款、15日拘留的行政处罚,上升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的刑事处罚。
买卖机动车驾驶证的行为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的刑事处罚。
使用伪造、变造机动车驾驶证,按规定处以最高5000元罚款、15日拘留的行政处罚,上升为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的刑事处罚。
盗用他人的机动车驾驶证,情节严重的行为规定为犯罪,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的刑事处罚。
超员超速易发生严重事故
昨日,沈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法控处法制科副科长马骏介绍,目前,部分地区从事校车业务,旅客运输车辆超员、超速行为普遍,部分所有人、驾驶人受经济利益驱使,追求利益最大化。驾驶车辆严重超员、超速运输,极易导致严重道路交通事故。
数据统计,2011年至2014年,全国发生的道路交通事故中存在营运客车超员的事故1946起,死亡1289人,受伤6173人,其中,一次死亡10人以上的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中,存在客运车辆超员的占27.2%。校车和营运客车超速违法导致交通事故6649起,死亡2891起,其中,一次死亡10次以上的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中,因校车、营运客车超速行驶导致的占53%。
交管部门表示,多年来,交管部门一直将整治客运车辆超员、超速违法行为以及违反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行为作为预防和减少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重点,持续部署开展集中整治专项行动,但由于法律对这类严重违法行为规定的处罚偏轻,违法成本过低,导致这些违法行为屡禁不止。广大群众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多次呼吁,将这些严重交通违法作为犯罪行为,列为刑法处罚。
道路设施进行专项排查
“‘刑九’的实施将为公安机关依法查处违法犯罪行为提供重要法律依据。”交管部门介绍,下一步,“刑九”实施后,将严格依法严查违法犯罪行为。同时,为了确保执法取证设备和执法依据依法、合规,将按照规定,对道路交通标志标线和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开展一次专项排查治理,防止道路限速过低或者不科学,限速标志标线设置不规范、不合理,测速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及相关警告标志设置不科学、不规范等问题。
交管部门还表示,在严格规范执法办案的同时,严厉查处执法办案中的失职、渎职行为,发现对危险驾驶和伪造、变造、买卖驾驶证等犯罪行为不查处、不立案、不处罚、降格处理以及徇私舞弊、干扰执法办案等违法违纪行为的,依法依规严肃追究责任。
辽沈晚报、聊沈客户端记者 梁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