桓仁县:加快乡镇扶贫队伍建设步伐
为贯彻落实全省扶贫办主任座谈会议精神,桓仁县委、县政府召开了全县各乡镇党、政一把手会议,就加强乡镇扶贫队伍建设进行了研讨,提出具体落实办法。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乡镇扶贫队伍建设的通知》(桓委〔2015〕17号)文件,进行了具体安排部署。
《通知》指出,为全面推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加快小康社会建设步伐,根据《中共辽宁省委办公厅、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创新机制扎实推进农村扶贫开发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辽委办发〔2014〕11 号)、《辽宁省扶贫办印发〈关于加强全省乡镇扶贫队伍建设的意见〉(辽扶贫办发〔2015〕22 号)和《中共桓仁满族自治县委办公室、桓仁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扶贫开发工作的通知》(桓委办发〔2015〕4 号)文件精神,决定在全县各乡镇成立扶贫开发办公室。
《通知》提出,各乡镇党委、政府要进一步健全扶贫工作领导小组,根据领导分工,对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成员进行完善调整。由乡镇党委书记和镇长任组长,分管扶贫工作的
的领导任副组长,并根据本地区实际确定小组成员。工作领导小组成立后,要以文件形式印发至所辖各行政村及相关部门。
《通知》明确,各乡镇要在与民政办兼职工作的基础上,选择政治素质高、工作能力强、有责任心,能胜任工作需要的干部充实到乡镇扶贫队伍,配备固定办公场所,挂“扶贫办”门牌,配齐微机等必要的办公设施和不少于 3人专职或兼职扶贫工作人员。各乡镇尽力保持扶贫队伍的稳定,力争培养一批、工作几年,为实施精准扶贫打好基础。同时,要加强扶贫干部工作培训,特别是积极参加县级以上业务培训,全面提高扶贫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
《通知》要求,各乡镇在 5 月 20日前,完成各项工作,并将成立的扶贫工作领导小组及扶贫办人员名单形成正式文件报送县扶贫办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