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检察机关严惩“小官大贪”及“微腐败”
本报讯辽沈晚报、聊沈客户端记者经淼报道五年来,沈阳全市检察机关依法对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的犯罪嫌疑人批准逮捕、提起公诉,斩断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灰色产业链。
斩断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灰色产业链
沈阳市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上的《沈阳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显示,2013年以来,沈阳市检察机关受理、承办涉及营商环境建设的各类企业、群众来电来信,办复率、满意率均达到100%。
开展破坏环境资源和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立案督查,督促行政执法机关移送犯罪线索48件53人,监督公安机关立案93件132人。开展查办环境监管领域渎职犯罪专项工作,立案侦查34人。立案调查生态环境与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领域行政公益诉讼案件13件,已发出诉前检查建议4件;依法对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的犯罪嫌疑人批准逮捕、提起公诉,斩断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灰色产业链;着力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建立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等工作制度,对1091名涉案未成年人进行心理疏导和法律援助。打击恶意欠薪,对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提起公诉53人。
对主观恶性较低的轻微刑事犯罪依法从轻处理
依法履行审查逮捕、提起公诉职责,共受理审查逮捕案件42161件53080人,批准逮捕26278件32191人,受理公诉案件47026件57881人,提起公诉44569件54542人。批准逮捕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诈骗、强奸以及涉毒、“两抢一盗”、聚众斗殴、寻衅滋事等犯罪嫌疑人24385人,提起公诉348884人;批准逮捕危害生产安全犯罪嫌疑人16人,提起公诉36人,开展查办生产安全监管领域渎职犯罪专项工作,立案侦查12人,对主观恶性较低的轻微刑事犯罪依法从轻处理,少用慎用强制措施。
五年来,沈阳市检察机关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有案必办”,共立案侦查职务犯罪案件1273件1640人。其中,贪污贿赂案件920件1145人,渎职侵权案件353件495人,挽回经济损失9.9亿元。
共查办贪污贿赂大案635件799人,渎职侵权重特大案件246件。
严惩“小官大贪”及“微腐败”,重拳打击征地拆迁、招生入学、医疗卫生、扶贫开发,新农村建设等重点领域的职务犯罪案件,立案侦查348件454人。
持续开展职务犯罪追逃工作,促使47名在逃犯罪嫌疑人归案。严肃查处渎职犯罪背后的贪污贿赂犯罪,通过深挖徇私情节和不法利益链立案侦查91人。
对于不应立案而立案的监督公安机关撤案
五年来,对于应当立案而不立案的,监督公安机关立案391件;对于不应立案而立案的,监督公安机关撤案117件。加强对移送审查逮捕和起诉案件中遗漏犯罪嫌疑人和遗漏罪行的监督,依法追捕、追诉1146人。严把案件事实、证据、程序和法律适用关,书面监督纠正违法取证、违法适用强制措施、刑讯逼供等侦查活动违法情形633件次。对于不符合逮捕和起诉条件的,不批准逮捕19943人,不起诉838人。
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判决支持抗诉149件。建立职务犯罪案件第一审判决同步审查机制,共审查案件999件1290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