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辽宁棚改开工任务100384套
本报讯 辽沈晚报、聊沈客户端记者经淼报道 今年全省棚改开工任务10万套,分布在14个市,其中1万套以上的有沈阳、鞍山、辽阳、朝阳四个市。
省政府新闻办昨日召开新闻发布会,由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介绍全省棚户区改造和农村危房改造的情况。
2005年,辽宁在全国率先实施大规模棚改,到2015年底,10年间累计改造各类棚户区149万套。2016年,国家下达给我省棚改开工任务140038套;基本建成任务90925套;棚改货币化安置比例不低于50%。截至2016年12月底,全省棚改开工141337套,开工率100.9%;基本建成163368套,完成比例179.7%;货币化安置10.61万户,安置比例75.1%,在全国领先。在棚改任务之外,我省还完成新增租赁补贴任务4493户,完成比例176.8%。我省棚改货币化安置比例75%,直接带动商品房销售近700万平方米。
2017年,辽宁确定了全省棚改开工任务100384套、基本建成34219套。省住建厅会同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积极争取国家资金支持,目前已经落实中央补助资金8.46亿元。各市棚改任务全部落实到具体地块、具体项目,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前期工作全面启动。截至1月底,完成棚改开工任务13863套,开工率13.8%。
在新一轮棚改中,我省坚持“分散化、货币化、市场化”的安置模式。不提倡政府再搞大规模的集中回迁安置房建设,让群众根据意愿和能力自行选择居住地点,积极推行“市场解决安置房源、政府组织团购、开发企业让利、动迁居民自主购买”的创新型货币化安置方式。棚改的安置房源可以是二手房、待售商品房,也可以通过开发项目配建解决。棚改的安置方式一是新建,即在原址或异地建设新的安置房分配给棚改居民;二是货币化安置,货币化安置也有两种形式。其中,新型货币化是政府团购商品房或政府搭建房源平台,由棚改居民自主选择满意的商品房屋,政府要督促开发商降低房价、让利销售;新型货币化是我省在全国领先的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