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报】创新!森林资源管理更直接有效(弘扬生态文明 圆美丽中国梦)
——辽宁护林员管理体制改革实现多方共赢
作者:本报记者 陈永生 王秋平
10月1日,辽宁1.8万名护林员带着新的工作标准和岗位职责起薪上岗;11月中旬,辽宁省林业厅将对除丹东以外的13个市护林员管理体制改革情况进行检查验收。
从此,一直由生态办、乡镇政府等多方代管的护林员队伍,改由森林公安统一管理。
在试点的1市3县,改革使护林员队伍素质明显提升,全日上岗巡山护林,封育、禁牧、管护“三位一体”格局基本形成,全域森林资源得到有效管护。
改革已在辽宁省铺开,被各界寄予厚望。
不改不行,形势倒逼改革
辽宁生态建设近年开展得如火如荼。目前,全省林地面积1.075亿亩,占国土面积的48.4%;有林地面积8711万亩,居全国第17位。
全省森林资源还在快速增加。3年间,青山工程新增绿化面积540万亩;目前,辽宁正在实施千万亩经济林工程。
扩大总量,控制减量。花了大气力造下的林子,不能被盗伐、滥伐、火灾和病虫害白白消耗。
森林公安、护林员等各级、各类管护队伍,现实工作中却常感力不从心。
“警力严重不足,触角难以延伸。”辽宁省森林公安局政委邱文英说。全省森林公安实有警力909人,即使全部放到一线,人均管护面积近10万亩,无法有效实施防火、防盗、封育、禁牧管理。
全省有23125名护林员,但长期积累下来,工作状态着实堪忧:大部分护林员工资待遇偏低,收入达不到全省最低工资标准且缺少三险;执法权限缺失,难以有效打击涉林违法行为;在编不在岗、拿薪不出全工的现象极为普遍,且老弱病人员多;护林员管理部门不统一,机制多样,方式杂乱。
工作难以顺畅。
护林员由生态公益林管护资金支付报酬。我是护林员,但不是所有的林子都管。护林员是制止涉林违规违法行为的眼线,可当森林公安遇事找到他们,常常两眼一摸黑、一问三不知。绥中县西平坡乡乡长田刚说:“通知开会基本不到。”
唯有改革,才能消除弊端。
试点乐观,减员增效共赢
2014年初,辽宁省林业厅选择丹东市、庄河市、绥中县、昌图县试点改革。护林员改由森林公安统一管理,竞聘上岗,且不再单管公益林,通过减少不合适人员,增加管护任务,提高效率,增加收益,进而达到增效益,实现封育、禁牧、管护“三位一体”。
“他们归公安管了。”公众口耳相传,对这支队伍瞬间多了敬畏。
试点单位的做法,被归纳为加、减、乘、除。
加,增加管护面积,提高工资待遇。
丹东市护林员人均管护面积从3700亩增加到6600亩,人均年收入从11015元增加到16765元。绥中县护林员人均管护面积从3000亩增加到5000亩,人均年收入从4000元增加到10800元。试点单位还为护林员购买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统一购置了服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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