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上供暖主管道爆裂淹了楼下

17.10.2016  22:39

  供暖期内,楼上客厅供暖主管道由于老化突然爆裂发水,将楼下浸淹,棚顶、衣柜、暖气罩、地板等受损。

  事故发生时涉案房屋还没有进行分户供暖改造。

  楼下用户在网上向相关部门投诉,多次与供暖公司沟通均未得到解决。当楼下用户提起诉讼时,供暖公司却称诉求已过诉讼时效。

  最终法院认定,供暖公司全额赔偿楼下用户的损失。

  楼上主管道爆裂冲了楼下

  沈阳市民常某家住沈阳市大东区北顺城路210-1号某单元6楼。2011年11月末,正常供暖期间内,常某家楼上邻居客厅内供暖主管道爆裂发水,因当时还没有分户供暖,家中没有人,水量非常大,造成地面大量积水。

  常某表示,这次爆裂发水造成自家的空调、电视、家具等被淹,地板破裂变形,木质家具及装修处开胶脱落变形。事后常某多次与惠天供暖公司客服主任和工作人员沟通,“他们承认是全责,但至今没有得到解决。”

  2014年4月再次交涉后,常某称,“由于供暖公司相关部门极其不负责任导致原始材料丢失,至今得不到解决,所以起诉至法院要求赔偿损失。”

  经评估,常某家棚顶大白、乳胶漆、石膏线、衣柜、暖气罩、地板以及人工费等各项损失为4582元,评估费2000元。

   供暖公司称已过诉讼时效

  供暖公司则辩称,常某家发水情况属实,但常某诉求已过诉讼时效,根据相关规定室内供暖设施的维修维护应由用热户负责,因此本案应由楼上住户承担相应责任。公司已向保险公司投保供热责任险,相应损失应按保险合同执行。

  “漏水损失金额应由鉴定机构进行评估鉴定,常某未申请证据保全,距事故已过三年,可能有损失扩大的情形,常某应对扩大的损失部分承担责任。发水时暖气确实还没有分户,是暖气管道老化造成的管道爆裂发水。”供暖公司方面表示,该小区大面积分户是在2009年,只是常某所居住的这栋楼的用户不同意改造,所以这栋楼是在2013年分户的,造成管道老化住户是有责任的。

  法院认定,事故发生时涉案房屋均未进行分户供暖改造。

  是否超过有效诉讼时间?

  原审法院认为,涉案的7楼房屋因暖气管道老化导致客厅内供暖主管道爆裂发水,致使常某家被水浸淹,发水时该房屋尚未分户改造,所以供暖公司作为该房屋的供暖单位应对本次发水承担赔偿责任。

  对于常某诉求是否已过诉讼时效,常某提供了其在网上向相关部门投诉的材料证明其多次与供暖公司沟通均未得到解决,供暖公司对该材料的真实性予以认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四十条规定,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由此可见常某的诉求并未超过诉讼时效。

  原审法院判决,沈阳市第二热力供暖公司赔偿常某财产损失4582元和评估费2000元。

   供暖公司是否承担全责?

  宣判后,供暖公司不服原审判决,提出上诉,要求撤销原判,发回重审或依法改判。

  供暖公司认为法院应在鉴定损失数额的基础上,进行责任比例的划分。公司已投保公众责任险,常某的损失应由保险公司赔偿。

  法院认为事故在尚未进行分户供暖的居民楼中,供暖公司作为供暖企业有义务对供暖管线进行维护,因供暖设施出现的漏水事故,应及时抢修处理,对造成的损失应负赔偿责任。

  此外,因商业保险理赔与本案并不属于同一案由、同一法律关系,所以本案中不宜直接对保险理赔纠纷进行审理。

  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辽沈晚报、聊沈客户端主任记者杨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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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辽沈晚报、聊沈客户端记者董丽娜报道截止到Syd.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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