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闭幕 李希主持会议并讲话
7月30日下午,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在沈阳闭幕。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李希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分别表决通过了《辽宁省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条例》,《辽宁省反走私综合治理条例》,关于修改《辽宁省高速公路管理条例》的决定,关于批准《沈阳市妇女权益保障条例》的决定,关于批准《本溪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本溪市殡葬管理条例〉和〈本溪市安全生产条例〉的决定》的决定,关于批准辽宁省2014年财政决算的决议,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和人事任免事项。
李希在讲话中指出,习近平总书记在长春主持召开部分省区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和“十三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是当前和今后做好辽宁工作的重要遵循和行动指南,也是我省人大工作的中心任务和工作重点。全省各级人大要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按照中共辽宁省委十一届十次全会的要求,找准人大法定职能与“四个着力”的结合点,精准发力、扎实推进,充分发挥好人大工作在推进辽宁新一轮全面振兴中的应有作用。
李希强调,全省各级人大要认真履行法定职责,“着力完善体制机制”。围绕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突出立法主导性,主动研究、起草有利于完善体制机制的法规,全面深入开展法规清理,严格控制设定行政许可,把推动政府职能转变、简政放权作为监督工作的重点,充分发挥法规规章在激发市场活力、增强发展动力中的引领和保障作用。要认真履行法定职能,“着力推进结构调整”。围绕“加减乘除”,综合运用立法、监督等各项职能,推动新增长点的培育和壮大、淘汰落后产能、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减少和防止政府对市场的不合理干预、管制。要认真履行法定职能,“着力鼓励创新创业”。及时把成熟的促进创新政策、制度上升为地方性法规,同时,畅通诉求渠道,让人民群众特别是创业者、企业经营者的意愿得到充分表达,努力营造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和规范有序、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要认真履行法定职能,“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通过加强审查监督,保障民生建设资金投入和基本公共服务有效供给,让老百姓的日子越过越好,使民生改善和经济发展有效衔接、相得益彰。
李希强调,全省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深入贯彻落实省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充分发挥地方国家机关作用,不断开创人大工作新局面。要讲政治、讲大局、讲法治、讲程序,善于使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意志。要树立正确的用人导向,从振兴发展的需求出发选好、用好干部,坚决维护中央和省委的权威,坚决维护好四大班子的团结统一,坚决维护好辽宁风清气正的从政环境和政治生态,巩固和发展好辽宁政通人和、心齐气顺的政治局面。要通过行使立法权和重大事项决定权、创新监督方式方法等,大力推进依法治省、建设法治辽宁,坚决杜绝权力大于法、金钱大于法、人情大于法的现象发生,让生活在辽宁的人感到安全祥和,让到辽宁投资的人感到公平正义。要加强自身建设,努力打造作风过硬、业务过硬、能力过硬的地方国家权力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