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求发主持召开省政府第55次常务会议
8月13日,省长陈求发主持召开省政府第55次常务会议。会议通过了《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意见》和《沈抚新城总体规划(2013-2030)》;会议原则通过《辽宁省学前教育条例(草案)》和《辽宁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草案)》,决定经进一步修改后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审议。
会议指出,放宽市场准入、加强市场监管,是加快完善现代市场体系两个相辅相成、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简政放权,必须放管结合,不能一放了之。“放”是要放活,而不是放任;“管”是要管好,而不是管死。一是要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抓紧制定公布市场主体监管职责目录。二是要研究制定政府部门公示市场主体信息目录,加快推进统一公示涉企信息体系建设。三是要建立健全政府部门失信联合惩戒机制,真正形成“一处违法、处处受限”的局面。四是要加快建设信息共享交换平台,实现全省范围内各级政府部门涉及市场主体登记、行政审批和执法监管等信息的集中汇聚、统一公示。
会议强调,学前教育是国民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重要的社会公益事业。办好学前教育,事关祖国的未来、儿童的健康成长和千家万户的切身利益。全省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切实履行公共服务职责,按照“保基本、兜底线”的原则,建立政府、社会、家庭合理分担的学前教育投入保障机制。要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健全完善配套政策,积极吸收社会资本,大力发展普惠性幼儿园,尽快形成以普惠性服务为主体的学前教育资源格局。要按照“按质定级、分类管理”的要求,依法实行学前教育市场准入制度,规范学前教育行为。要切实加强幼儿园安全管理和防范,确保幼儿和幼教人员人身安全。
会议要求,全省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切实采取有效措施,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消费市场健康发展。要强化商品质量、服务市场监管和行政执法,严厉打击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要构建完善工商监管、行业自律、社会监督、群众参与的“四位一体”消费维权监管模式,促进消费者协会等组织的建设和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