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后被说是贼家属告状获赔五千
27.11.2014 18:02
本文来源: Syd.Com.Cn
【北国网、辽沈晚报讯】记者白爽报道 凌晨,中年男子被发现死在同村村民王某家的大棚门口。经鉴定,男子因电击死亡。事后王某在村里公开传播男子系盗窃死亡的言论。死者家属为死者的名誉权将王某诉至法院,要求被告公开道歉,消除影响,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3万元。
去年11月一天凌晨,沈阳一所派出所接到村民王某的报警称,同村人李明死在他家的大棚门口。民警赶到现场后发现,李明面朝下,头朝西,脚朝东,身下有水泵,未发现明显外伤。经鉴定,李明因电击死亡。
事发后,王某在村里公开传播李明是因为盗窃才触电身亡的相关言论。但李明的家属却表示,李明是在给王某提供义务帮工的过程中,碰到王某私自拉扯的电线才触电身亡。“他是为了推卸责任,才散播李明偷窃死亡的言论。造成很大负面影响,令死者蒙羞,家属在村民面前抬不起头。”
庭审中,王某辩称,他和死者没有义务帮工关系。他半夜1点去大棚浇水,发现李明死在他家大棚门口,“我认为就是盗窃,我在村里说了死者是盗窃死亡。但我有根据,要不他怎么会半夜死在我家大棚门口。”
法院审理认为,死者的名誉应受法律保护。本案中,被告主张李明系盗窃死亡,仅限被告个人陈述,并没有提供充分证据。被告在无据认定李明系盗窃死亡的情况下,在村里公开发表言论称李明系盗窃死亡,客观上造成了其社会评价的降低。被告的行为已构成对李明名誉的侵害,也给家属带来一定精神伤害。
法院判决,被告向死者家属赔礼道歉,消除影响,并向原告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人民币5000元。
(文中当事人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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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11.2014 1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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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辽沈晚报、聊沈客户端记者董丽娜报道截止到Syd.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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