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人从学龄前到读博士年年都发助学金
沈阳市的残疾儿童、少年从幼儿园念到高中,每生每年都可以得到1000元的助学金。如果考上大学,考上硕士,读了博士,每生每年还可以得到3000元的助学金。
3月9日,记者从市残联获悉,《沈阳市残疾儿童少年和大学生及困难残疾人家庭大学生助学资助方案》出台并实施,实现了对残疾人读书进行“分人群、分阶段、全方位、全覆盖”的连续性资助。与原助学政策相比,资助阶段由原来的“高等教育阶段”扩大到15年免费教育和高等教育两个阶段;从一次性发放助学金,扩大到每生每年都可以获得助学金。“由特殊原因导致家庭困难,严重影响学生入学的残疾人家庭大学生”也被纳入资助范围。
助学金政策从2016年1月1日起执行。已入学(园)的基础教育阶段残疾人学生,从2016年起享受在校(园)期间的助学金。已入学的高等教育阶段的残疾人大学生和困难残疾人家庭大学生从2016年起享受剩余年度助学金。对考取国家开放大学残疾人教育沈阳学院的残疾人学生仍按《沈阳市残联关于印发国家开放大学残疾人教育沈阳学院助学金补助办法的通知》执行。
基础教育阶段资助对象和标准
学龄前残疾儿童
具有本市户籍,进入幼儿园接受学前教育,持残疾人证的3-6岁残疾儿童,每生每年助学金1000元。
义务教育阶段残疾人学生
具有本市户籍,持残疾人证,就读小学、初中的残疾人学生,包括具有学籍送教上门的残疾人学生,每生每年助学金1000元。
高中(中专)阶段残疾人学生
具有本市户籍,持残疾人证,就读高中阶段(含中专)的残疾人学生,每生每年助学金1000元。
高等教育阶段资助对象和标准
高等教育残疾人大学生和困难残疾人家庭大学生
具有本市户籍,持残疾人证,考取国家统招普通高等院校(大专、本科、研究生和博士生)的残疾人大学生和困难残疾人家庭大学生,其中,残疾人大学生和困难残疾人家庭大学生(低保和低保边缘)每生每年助学金3000元;对于特殊原因导致家庭困难,严重影响学生入学的残疾人家庭大学生,在入学当年一次性发放助学金2500元。
成人教育
具有本市户籍,持残疾人证,参加成人自学考试、成人高等教育、远程教育的残疾人,在取得毕业证书后发放一次性助学金2500元。(沈阳日报、沈阳网记者王靖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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