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市海城残联全面开展残疾人基本服务状况和需求专项调查工作

15.01.2015  19:34

  根据鞍山市残联《关于印发鞍山市残疾人基本服务状况和需求转向调查残疾人基础信息核查工作方案的通知》【2014】35号要求,海城市残联结合本市实际制定了《海城市残疾人服务状况和需求专项调查残疾人基础信息核查工作方案》,有序的开展此项工作。

  此次专项调查是按照国务院和省统一部署开展的,调查涉及到残疾人在生活救助、社会保障、康复服务、辅具服务、接受教育、就业帮扶、托养照料、扶贫开发、住房保障、无障碍改造、权益维护等方方面面的状况和需求,与残疾人的生活息息相关,调查结果将为国家和政府制定惠及残疾人的政策提供具体数据和重要参考。

  一、核查阶段。2014年10月海城市残联举办了《海城市残联专项调查核查会》,按照残疾人户籍所在地原则,对全国残疾人人口基础数据库中登记的0—15周岁未持证疑似残疾儿童进行核查。

  二、普查阶段。核查工作完成后,核查系统将根据核查结果汇总生成调查底册,作为后续依据。12月,海城市残联举办了5期《全市残疾人基本服务状况和需求专项调查调查员培训班》,对27个镇(区)专职委员进行培训,对专项调查四个工作细则、《全国残疾人调查表》、《辽宁省情况登记表》、《社区调查表》和调查员入户须知等进行了详细的指标讲解和填表说明。

  四、入户调查阶段。2015年1月1日起,海城市残联将开展为期一个月的残疾人基本服务状况与需求专项入户调查,首先,各镇(区)残联将填写《残疾人调查表》要求真正到残疾人家中,与残疾人面对面进行调查。填完表后,向调查的残疾人逐项确认,之后申报人(被调查残疾人)和调查员都签字。每调查登记一人,要在《专项调查底册》备注栏中做好标记,以免出现重登或漏登现象。整个入户调查工作就将与1月末完成。

  目前,这项《残疾人服务状况与需求》工作正在入户调查阶段,下一步将准备验收阶段,此次工作将在3月末正式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