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告官"行政机关败诉率上升 官员"躲猫猫"仍是老大难
4月11日,贵阳市中院,贵州省副省长陈鸣明出庭应诉。
人民网北京6月15日电 日前,北京、上海、江西、山东、重庆、黑龙江等多地法院陆续公布2015年行政案件审判工作相关情况。据介绍,去年5月1日新修订的行政诉讼法实施后,在扩大受案范围、实行登记立案制度等多方面完善对当事人的诉权保护、畅通“民告官”渠道,行政案件量明显增长。案件涉及较多的包括社会保障、土地、公安、城建等民生领域。近年行政机关败诉率有所提高,而相较于明显增长的案件量,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仍然偏低。
行政案数量明显增多 多涉民生领域
最高法2015年工作报告显示,各级法院受理一审行政案件24.1万件,审结19.9万件,同比分别上升59.2%和51.8%。以重庆为例,全市法院2015年年新收一审行政诉讼案件9273件,同比增长85.2%。
从去年5月1日到今年4月20日,北京全市法院共受理各类“民告官”案件16281件,同比上升99%。另据北京高院介绍,因管辖原因,一年来以中央国家行政机关为被告的一审行政案件共计1866件,同比上升450.4%。
从案件涉及的领域来看,行政案件相对集中于涉民生领域。如北京有近五成的一审行政案件相对集中于公安、城建、工商、税务、教育、食品药品监督、卫生、社会保障等相关领域。同时,各地涉环保和政府信息公开等新型案件增多。今年3月底最高法曾公布人民法院环境保护行政案件十大典型案例,案例中的被告包括从县环保局、城管局到国家环保部的各级行政部门。典型案例之首系居民状告江苏省环保厅未履行噪声监管义务,南京中院审理后判决原告胜诉。
行政机关败诉率提高 负责人出庭率较低
据查,2015年,一审判决行政机关败诉347件,判决败诉率为32.5%。河南去年的“民告官”案件,老百姓胜诉率达27.8%,较行政案件异地管辖改革前提高了17.6个百分点。山东在审结的一审行政案件中,行政机关败诉案件1629件,比2014年增加45%,行政机关实体败诉率为30%。
另外,修改后的行政诉讼法指出,被诉行政机关负责人应当出庭应诉。从目前公布的情况看,北京上海等地表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数量有所增长,但相较于明显增长的案件量,其应诉率仍然偏低。2015年,上海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为9.5%。北京自去年5月至今年4月,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数量达587件。其中,行政机关“一把手”出庭应诉的60件,行政机关副职出庭应诉的529人。
对于“告官不见官”问题,甘肃等多省份已表示正在逐步解决。北京市高院行政审判庭庭长娄宇红此前介绍,“通州区区长岳鹏、顺义区区长卢映川、门头沟区区长张贵林等区政府以及市规划委主任黄艳、市审计局局长吴素芳等市级政府职能部门的负责人主动带头出庭应诉,有效地带动了本地区本部门的行政应诉工作”。
多举措确保案件公正高效审理
面对收案数量大幅上升,各地法院多措并举,确保案件公正高效审理。据媒体报道,上海市高院副院长茆荣华介绍有关工作时表示,上海“一方面对法律关系简单、符合简易程序适用条件的行政案件,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另一方面,加大对征地拆迁、劳动保障及抚恤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和社会保险待遇支付等涉民生案件的协调和解力度”。而山西、重庆、贵州、甘肃等地法院还积极探索跨行政区域管辖行政案件,保障公正审判。
此外,今年4月15日起,《人民检察院行政诉讼监督规则(试行)》开始实施。5月份,最高检新闻发言人肖玮介绍,针对“民告官”申诉信访比例较高现象,检察机关畅通受理渠道,加强对“民告官”案的审查,不断强化监督。另一方面,检察机关注重多种监督方式的结合和对诉讼全过程的监督,通过抗诉、再审检察建议、检察建议等方式,从以往偏重对生效裁判的一元化监督,有效转变为对结果和过程的全面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