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民委坚持民族发展资金使用方向积极服务全省脱贫攻坚大局

31.03.2017  03:36

      省民委针对民族地区贫困地域广、贫困人口多、贫困程度深的实际,坚持民族专项资金使用方向,通过三项举措,服务全省脱贫攻坚大局,取得较好效果。

  一是以少数民族发展资金为支撑,在组织兴边富民行动、扶持人口较少民族发展、少数民族特色村镇建设等项目实施过程中,与脱贫攻坚紧密结合,精准定位少数民族建档立卡贫困村,实施少数民族百乡万户惠民工程。完成惠民项目750个,258个少数民族建档立卡贫困村实现销号。少数民族百乡万户惠民工程还写进省政府工作报告,纳入省对各市绩效考核,提升了民族工作部门影响和地位。

  二是通过调查摸底,精准识别全省建档立卡少数民族贫困人口30万、贫困村771个。资金分配上,把各地区贫困县数量、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数量和贫困村数量作为重要因素,赋予高权重,保证资金分配在脱贫攻坚上的占位;项目实施上,把脱贫攻坚项目作为少数民族发展资金项目库编报重点,要求项目所在村必须是少数民族建档立卡贫困村,三年实现全覆盖。

  三是始终把脱贫攻坚作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的重要内容和抓手,把资金使用绩效的宣传情况单设考核指标,引导各地宣传脱贫攻坚成效、宣传党的民族政策,弘扬正能量。省、市、县党报、卫视、网站、微信公众号等主流媒体参与,搞专项、定专页、设专栏、出专册。“惠民工程在行动 ”、“兴边富民在丹东”、“走进辽宁最美特色村寨”等大型专栏类电视节目广受群众喜爱和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