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民宗委评选命名第二批全省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示范单位

01.09.2017  02:03

 

  近年来,在全省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支持下,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在基层得到了广泛开展,涌现了一批创建活动先进典型,发挥了示范引领的积极作用。为进一步扩大示范典型的影响力和辐射力,省民宗委评选命名沈阳飞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大连市西岗区365外来人口服务中心、鞍山市海城回族经济文化发展协会、中国人民解放军31699部队、本溪市高新区石桥子街道祥和社区、丹东市东港市龙王庙镇、阜新市新邱区益民街道益民社区、铁岭市朝鲜族文化艺术馆、朝阳市喀喇沁左翼蒙古族自治县大城子镇龙山社区、盘锦市辽东湾新区荣兴街道10家单位为第二批“全省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示范单位”。 

  此次评选活动,各地各部门高度重视,着力打造精品,形成了新特色、新亮点。一是创建工作的实效性进一步增强。候选示范单位结合民族团结进步宣传“1234工程”开展做实事、解难事的工作,得到了各族群众的广泛好评。艺术馆、社会团体等类型的单位,直接服务基层,在惠及各族群众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如,铁岭市朝鲜族艺术馆长年开展非遗进校园、进乡村等活动,成为了为少数民族群众办实事的典型。二是候选单位的示范作用进一步增强。如,大连市西岗区成立365外来人口服务中心,在就业指导、免费培训技能、子女入学、困难救助、司法援助及民族语言翻译等方面,为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做了大量工作,其服务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方面的经验,值得学习借鉴。鞍山海城回族经济文化发展协会参与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推动民族经济发展,协助政府顺利完成回族聚居区动迁工作,在参与社会治理方面值得推广。三是示范单位的影响面进一步增强。示范单位在一定范围内,发挥着促进民族团结的政治作用。如,中国人民解放军31699部队通过网络发起“爱心字典进校园”活动,将募集到的一万多本《新华字典》送到甘南藏族贫困学生手中,并且在当地建立了一所“雷锋爱心书屋”;铁岭市少数民族艺术馆通过对口支援、物资捐赠、交流演出等方式,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