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召开民族工作会议暨第六次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民族工作会议及辽宁省民族工作会议精神,表彰2009年以来在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蓬勃发展,12月18日,沈阳市召开民族工作会议暨第六次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省委常委、市委书记曾维出席会议并讲话,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赵长义、市政协主席姜宏出席会议。
会议由市委副书记邢凯主持。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顾春明宣读《沈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的决定》。市委常委、副市长闵学冲作全市民族工作情况报告。市委常委,市人大、市政协分管领导,各区县(市)党委、政府及市民委兼职委员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出席会议。铁西区委、市发展改革委等四个单位作经验交流。
会议指出,今后一个时期全市民族工作的主要任务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央、省民族工作会议精神,牢牢把握我国是统一的多民族国家的基本国情、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正确道路的基本内涵、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工作主题,坚持站在全局的、战略的高度全面抓好落实,切实将党关于民族问题的基本理论、基本政策、基本法律、基本制度,贯彻到推进民族工作的方方面面,不断开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崭新篇章。
会议强调,要站在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审视民族工作、谋划民族工作、推进民族工作,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抓好民族工作,不断开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新局面。当前民族工作面临着许多新的阶段性特征,必须强化问题意识,抓住关键环节全力突破,以点带面地把各项工作不断引向深入。要大力推进经济发展,坚持因地制宜培育民族乡(村)特色产业,进一步加强重大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夯实民族团结进步的物质基础。要着力保障改善民生,高标准抓好就业、教育、医疗、扶贫开发等工作,真正让各族群众更多更公平地分享振兴发展成果。要大力弘扬优秀文化,保护好、挖掘好、利用好少数民族的文字、服饰、风俗等文化资源,打造富有沈阳特色的民族文化品牌。要高度重视维护团结大局,大力构筑各民族共有精神家园,严格落实各项民族政策,坚定不移打击分裂破坏活动,加强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的服务管理,进一步巩固社会和谐稳定的良好态势,努力推动全市民族工作不断跃上新的台阶。
会议要求,要加强组织领导,加大民族工作的责任落实力度,形成各方面共同推进民族工作的强大合力,为进一步做好民族工作提供坚强保障。全市各级党政组织要高度重视民族工作,切实将其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制定完善相应发展规划,全力推动各项工作扎实有序开展。要建立健全民族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进一步加大督导检查力度,促进形成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民族工作部门综合协调、各部门各司其职的工作格局。要积极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抓好民族工作部门和干部队伍建设,为不断开创民族工作新局面提供有力保证。要加大舆论宣传力度,让正确的祖国观、民族观更加深入人心,在全市上下营造共同做好民族工作、携手维护民族团结的浓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