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锦:好民警刘春雷帮助孙鸿春更正身份证
2014年12月21日,记者在盘山县吴家乡见到了18岁的孙家村村民孙鸿春。3天前,他在盘山县公安局领到了来之不易的“居民身份证”后,第一个要感谢的就是吴家派出所的户籍民警刘春雷。他在电话中激动地对刘春雷说,“多谢刘大叔这一年多的跑前跑后,我才有了属于自己的身份证。明年就可以报名参军了……”
一张看起来再普通不过的身份证,为什么对孙鸿春来说如获至宝?原来,2013年年初,16岁的孙鸿春就想夏季初中毕业后秋季应征入伍。按辽宁省规定,居民满16岁就可以凭户口簿到当地公安局领取身份证,可孙鸿春家中的户口簿让他和家人犯了愁:孙鸿春的居民身份号码为211122198708041327,本是男儿身,可户口簿上是女性;他是1997年8月4日出生的,可户口簿上写成了1987年8月4日出生,年龄增加了10岁。孙鸿春知道,如果拿着一张与自身不符的身份证,别说当兵超了年龄,就是结婚也领不到结婚证,将来还会给工作和生活带来诸多的麻烦。他和家人从2013年年初起,就开始为更正身份证而奔波,其间,好在遇到了吴家派出所管理户籍的刘春雷民警。刘春雷带着孙家人从乡里找到县里,再找到市里,一级一级地来回送审批表,一年半下来,才有了孙鸿春如愿以偿。
孙鸿春的“申请更正表”是2013年5月份送吴家派出所的,还附上了孙家村村委会“情况属实”的证明。两天后,负责户籍工作的派出所民警刘春雷在深入调查清楚后盖上了吴家派出所的公章。孙鸿春和家人在随后的“公章旅行”中不太顺畅,刘春雷得知情况后抽出时间带他们去盖章,到2013年7月23日,已经盖上了吴家乡防保站业务专用章、盘山县公安局户口专用章等。如果再盖上市公安局的户口专用章,孙鸿春很快就能领到身份证,就可以报名参加2013年10月份的征兵工作了。可偏偏就“卡壳”了,而且一拖就是一年多,因为错过了两个秋天,孙鸿春的当兵梦可望而不可及。
刘春雷告诉记者,市公安局社区警务支队要求提供盘山县妇幼保健站的证明公章,可该站正赶上站长调离、副站长主持工作阶段,这名副站长怕承担责任,说什么也不给盖章。刘春雷去了五六趟,拿着吴家乡防保站业务专用章、村委会的证明和孙鸿春就读学校的证明,有时还带着孙鸿春及其父母一起去,好说歹说就是不肯盖,直到2014年11月份,新的站长上任了,才很爽快地盖上了盘山县妇幼保健站的大印。接下来的就好办了,市公安局社区警务支队将孙鸿春“户口更正审批表”报请支队长审批,很快得以批准。于是就发生了文章开头的一幕,孙鸿春拿着市公安局的审批表,到盘山县公安局办理了新的身份证。孙鸿春被“扭曲”多年的身份终于得以纠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