气候中心着力提高气候可行性论证科技含量

25.11.2014  14:38
    2013年,辽宁省政府颁布276号令,辽宁省住建厅颁布368号文件,赋予了辽宁省气象部门城乡规划审查权和建设项目选址规划审查权两项重要社会管理职能。作为承担辽宁省内(不含大连)气候可行性论证工作任务的沈阳区域气候中心高度重视不断提升气候可行性论证工作的针对性和科技含量。
    一是分类编制各类重大工程建设的可行性论证技术规范、报告模板,提高报告的标准化水平。2014年,沈阳区域气候中心编制了输油管道工程气候可行性论证大纲、高速公路工程气候可行性论证大纲,并通过专家评审;制定了机场、码头、铁路、大型功能区等工程气候可行性论证技术方案。《核电工程项目大气扩散参数分析指南》(合作编写)由中国气象局预报与网络司下发全国气象部门。《地下管道工程气候可行性论证技术指南》正在编写中。
    二是尝试将模式、模型应用于气候可行性论证工作中。将CFD、PHOENICS等各类先进软件应用在可行性论证报告中,加强对各类气候可行性论证工程参数、气象灾害风险综合评估的研究,给用户提出更具针对性的建议,提高气候可行性论证报告的技术含量。在承担渤海大学文理学院新校区项目气候可行性论证工作,为充分论证校区内建筑物布局对流场的影响,利用PHOENICS软件模拟校区流场状况,论证报告制作效果较以前有很大改善。在辽阳输气管道工程气候可行性论证工作中,认真做好规划审查,发现输气管道项目在规划设计时埋深不够,有关公司调整管道埋设深度,避免了冻胀危害,实现了生产安全和节约资金。
    2013年11月至今,沈阳区域气候中心已完成城市规划、机场、输油管道、码头、铁路等14个工程的气候可行性论证工作,审查工程项目总投资额约1335亿元,涉及到18个领域96个项目,出具审查意见400余条,有力助推地方经济发展。(作者:赵建云 编辑:赵梓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