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抚顺市气象局在《抚顺日报》及抚顺气象门户网站发布关于做好防雷装置年度定期检测的通告。通告要求“投入使用后的防雷装置实行定期检测制度。防雷装置应当每年检测一次,对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场所的防雷装置应当每半年检测一次”,并且进一步明确“已安装防雷装置的单位或个人应当主动委托有相应资质的防雷检测机构进行定期检测,并接受当地气象主管机构和当地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管理部门的管理和监督检查”。此举为规范有序开展防雷装置定期检测活动,促进各单位自觉接受防雷装置定期检测工作奠定的基础。(作者:奚靖权 编辑:贾萍)
抚顺市气象局发布通告开展防雷定期检测工作 -
沈阳10:35 08.04.2015 气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