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市气象局取消防雷产品使用备案核准

18.03.2015  11:06
    2015年3月,鞍山市气象局在进行防雷装置竣工验收工作中,按照《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的规定,取消防雷产品使用备案核准行政审批项目,不再进行防雷产品使用备案核准。不再将防雷产品备案作为竣工验收工作的必要要件。虽不作为必要要件,但在行政审批工作中,市气象局仍要加强对防雷产品使用的监管力度,严格对防雷产品出厂合格证及防雷产品检测合格报告进行检查。(作者:吕晓丹 编辑:贾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