气象工作写入营口市“十三五”规划纲要

14.01.2016  16:18
    1月14日,营口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了《营口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气象工作作为一项战略任务明确写入“十三五”规划纲要中。
    在《营口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第二篇第四章第三节对“十三五”期间的气象工作提出了明确的要求:要“建设山洪灾害易发区的治理及逃避险工程,完善气象监测预警工程,提高减灾能力”。在第二篇第四章第四节将“智慧气象”列入“十三五”期间要重点抓好的工程建设中。在第七篇第一章第二节指出要“加强地震、水旱、气象、地质、海难等各类灾害预警预报和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建设”。同时,在营口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代市长赵长富也在《政府工作报告》2016年主要任务中强调要“做好气象等工作”。
    气象作为一项与社会生产和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的行业,越来越受到各级政府和人民群众的高度重视。在新的历史时期,经济社会和公众对气象工作又提出了新的要求。“十三五”期间,营口市气象局将不断更新现代化设备和科技手段,加强气象监测、预警预报服务能力,提高天气预报准确率,提升气象工作科技水平和服务效益,为领导决策提供科学依据,为广大群众生产生活提供更多更好的优质气象服务。(作者:白杨 责任编辑:中国气象报驻辽宁记者站 宋思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