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兵山市水利局三项措施强化安全生产

20.04.2016  10:47



进入2016年以来,为了实现安全生产监管“全覆盖、零死角”,调兵山市水利局把安全生产放在首要位置来谋划各项工作,采取三项措施强化安全生产。

一是明确安全生产责任。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规定水利局局长对全市水利系统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任;分管副局长对分管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负具体责任;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一把手(负责人)对本科室、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

二是明确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局长和各部门责任人签订2016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以强化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重点,把安全生产纳入本单位的重要议事日程,规定了基本责任目标和具体责任目标,并把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情况纳入年度考核、评比和表彰中,实行一票否决制度。

      三是实施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要求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单位,不得参与投标,不得进行施工。要求施工单位要不断完善安全技术保障措施,严格按照各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施工操作。落实对重大危险源的排查、监控和整改责任,消除事故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