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市加强水利工程质量管理加大工程质量处罚力度

26.11.2015  10:02



鞍山市以省厅“质量年”活动和“质量考核”工作为契机,严格按照省水利建设质量工作总体考核工作要求,扎实开展质量监督检查,切实抓好全市水利工程质量建设工作。

在落实质监责任中,创新工作模式。一是成立鞍山市水利质量工作小组,构建新的监管模式。小组实行“一岗双责”,各业务处室设兼职质量监督员,配合质监站工作。二是落实质量监督机构职责,创新监督模式。通过市县两级联合监督检查及各县区质量监督“互检”等工作方式,加大了工作深度。三是建立质量监督日志及隐患排查台账,落实质量责任制。通过强化工序与过程控制、质量检验与评定,系统化解决工程存在的问题,使水利工程建设质量工作落实到位。四是加大专项投入。为质监工作配备新的工作车辆,安排专项资金40万元。市本级监督检测达到100%覆盖,检测工程26项,对县区质量抽检达到50%以上,对达不到质量要求的项目予以坚决处理。

全年共下达工程建设质量检查通知书13次,目前已完成对南沙河综合治理等四个问题工程的拆除重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