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4-2015年度水利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先进单位的公示

06.09.2015  11:21



 

根据《辽宁省水利工程质量奖惩办法》(辽水规计〔2014〕141号)和《辽宁省水利工程质量奖励实施方案》(辽水规计〔2015〕45号)等文件要求,结合质量监督检查检测及质量工作考核等实际,经综合考评,辽宁省水利厅评选出2014-2015年度水利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市级先进单位2个、县级先进单位20个、区级先进单位3个,并予以资金奖励。现将拟奖励单位名单公示如下:

(一)市级先进单位

本溪市水务局

朝阳市水务局

(二)县级先进单位

本溪县水务局

凌源市水利局

兴城市水利局

喀左县水利局

北镇市水利局

宽甸县水利局

凤城市水利局

凌海市水利局

绥中县水利局

新宾县水务局

西丰县水利局

义县水利局

桓仁县水务局

黑山县水利局

岫岩县水利局

开原市水利局

大洼县水利局

辽中县水利局

建昌县水利局

清原县水务局

(三)区级先进单位

沈阳市苏家屯区水利局

营口市老边区水利局

铁岭市银州区水利局

公示时间为2015年9月6日至9月10日。公示期间,如对拟奖励单位有不同意见,或发现拟奖励单位有质量违法违规、弄虚作假等情况,请于9月10日前,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和信函等形式,向辽宁省水利厅质量与安全监督中心站反映(信函以到达邮戳为准)。反映情况要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实名并提供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24-62181172,62181156  传真:024-62181156

通信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十四纬路5号省水利厅质安站

邮政编码:110003

 

 

 

辽宁省水利厅

2015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