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新市落实水十条要求加快推进加油站污染治理设施建设

01.03.2017  18:09
      日前,为落实《阜新市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相关要求,加快推进全市加油站污染治理设施建设,阜新市环保局联合市商务局召集全市238家加油站业主召开专题会议,安排部署下阶段重点工作。

为强化地下水污染防治,《阜新市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要求,全市现有加油站地下单层油罐于2017年末前,全部更新为双层罐或完成防渗池设置,自2018年起,未完成改造任务的加油站应当依法暂停运营,直至改造任务完成。会上,市环保局通报了国家、省、市出台的政策法规、规范性文件对加油站污染治理的有关规定,讲解了双层罐改造、防渗池建设及油气回收治理等相关技术要求。针对全市未完成环保验收的加油站,明确要求其加快推进污染治理设施建设进度,确保年底前完成并通过环保验收。市商务局强调从2018年开始对未完成环保验收的加油站不予通过年检,禁止继续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会议还向各加油站业主下发了市环保局、市商务局联合印的加快污染治理设施的通知。

下一步,阜新市环保局将加强调度督办,推进全市加油站尽快完成污染治理设施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