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污染防治如何更为有力? 江苏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合力治水
中国环境报记者李莉 范晓黎
4月26日,江苏省水污染防治联席会议第一次全体(扩大)会议在南京召开。这是自今年1月江苏省水污染防治联席会议制度正式建立以来,成员单位首次坐在一起共谋治水。
据了解,江苏省以联席会议制度共商水污染防治工作的模式,在全国各省份属首创。
会议传达了江苏省长石泰峰对水污染防治工作批示的精神。石泰峰在批示中指出,未来五年江苏治水任务十分繁重,要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始终坚持“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方针,以改善水环境质量为核心,对江河湖海分流域、分单位、分阶段开展综合治理,依法严厉打击破坏水环境的违法行为,加大水生态保护与修复力度,让碧波美景在全省放眼可见。
自我加压,考核断面增至380个
据悉,“十三五”期间,国家将对江苏104个地表水断面、25个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104个城市黑臭水体、64个地下水质量点位、26条入海河流进行考核。
今年1月,江苏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下达了“十三五”水环境质量考核目标的通知。记者在地表水环境质量考核点位和目标一栏中发现,除了国家规定的104个地表水断面,江苏还自我加压增加了276个断面,形成了380个考核断面。
据江苏省环保厅厅长陈蒙蒙介绍,江苏将狠抓断面达标,督促指导断面不达标的地区尽快制定达标方案,明确整治措施和达标期限。突出加强主要入海河流和入江支流综合整治,加快消除劣Ⅴ类断面。定期开展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状况评估。
此外,江苏还将在太湖流域实行总磷总氮污染物总量控制和在太湖流域开展污水处理厂排放尾水执行地表水Ⅳ-Ⅴ类标准试点,在沿海地区实行总氮污染物总量控制,在苏中苏北地区的城镇污水处理厂开展一级A排放标准提标改造。
江苏省副省长许津荣在会上表示,水污染防治在生态文明建设中具有极其重要的战略地位。“十三五”期间,江苏将系统推进水污染防治、水生态保护、水资源管理,建立健全政府统领、企业施治、市场驱动、公众参与的新机制,让碧波美景成为环境美新江苏的亮丽名片。
考核不达标将被约谈
“要求更高、标准更严、范围更广。”对“十三五”时期的水污染防治工作,许津荣归纳为以上3个特点。
根据规划,江苏将建立严格监管所有水污染源的环境保护制度,在加大工业企业和城镇生活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等点源监管力度、确保达标排放的同时,将农业面源、船舶流动源纳入重点监管范围,系统推进污染源治理,同时建立从水源地到水龙头全过程监管机制,确保饮水安全。
根据《江苏省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到2020年,全省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水生态环境状况有所好转,污染严重水体大幅减少,饮用水安全保障水平不断提升,地下水污染得到有效控制,近岸海域环境质量保持稳定。这一方案同时提出构建以环境质量改善为核心的目标责任考核体系。
为此,江苏省人民政府与13个省辖市、省发改委、省经信委、省环保厅、省农委等部门签订了“十三五”水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
“此次水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不轻,要想及格还需下番功夫。”江苏省环保厅流域处处长程炜告诉记者,在后续出台的考核办法中,江苏将把同时完成国考和省考任务作为60分基本及格线,如若不能达标,地方政府主要负责人将面临约谈。
会议要求,各地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要求,认真履行水污染防治主体责任,细化工作目标、主要任务和重点工程,明确时间表、路线图,并建立国考断面“断面长制”,由断面所在市县党委政府领导挂帅,落实断面达标政治责任。
调结构重保护,强化污染源治理
过去5年,江苏在太湖流域、通榆河沿线率先实施区域补偿的基础上,出台全省水环境区域补偿办法和实施方案,补偿范围断面高锰酸盐指数、氨氮、总磷3项指标平均浓度分别下降8.2%、21%、17.4%。
同时,江苏推进水体和断面治污责任制,太湖15条主要入湖河流建立“双河长制”;300条城市河道建立“河长制”;88个考核断面建立“断面长制”。
面对新要求,江苏将贯彻落实国务院“水十条”和《江苏省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在狠抓结构调整、强化污染源治理、加强水资源保护等方面做出积极努力。
江苏将率先在太湖流域开展水生态环境功能分区管理试点,围绕水生态管理、空间管控、物种保护,实行分级、分区、分类、分期考核管理,以水质改善为导向,以容量控制和排污许可证制度为抓手,兼顾生态红线管控和水生态健康保护,构建与生态文明建设相匹配的水生态环境功能分区管理体系。
同时,江苏将系统推进工业源、生活源、农业源和船舶流动源污染治理。建立工业集聚区企业废水和水污染物纳管总量双控制度,工业废水实行分类收集、分质处理,年底前,所有集聚区都要建成工业废水集中处置设施,并安装废水自动在线监控装置。“十三五”全省新增污水管网7000公里以上,城市、县城污水处理率分别达到95%和85%以上,建制镇污水处理设施实现全覆盖。
在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方面,江苏将狠抓畜禽养殖污染防治,优化养殖布局,抓紧划定畜禽养殖禁养区,今年底前完成禁养区内养殖场关闭搬迁。从今年开始,新改扩建规模化畜禽养殖场都要实施雨污分流和粪便污水资源化利用。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