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第九次森林资源清查工作取得阶段性进展
06.09.2015 10:29
本文来源: 林业厅
截至8月20日,全省已完成外业调查工作量的67.3%,其中:苏州市在全省率先完成外业调查和内业汇总工作;无锡市和徐州市分别完成外业调查工作量的94.8%和93.1%,宿迁市完成77.9%,连云港市、常州市、扬州市、镇江市和淮安市分别完成69.8%、65.3%、63.5%、62.5%和60.5%,盐城市和泰州市分别完成58.6%和52.2%。但仍有少数县(市、区)工作重视不够,行动不快,质量不高;个别地方外业调查工作进度缓慢,其中:南通市和南京市仅完成43.6%和30.6%,南京的江宁区和浦口区仍未开展外业调查。
为确保全省第九次森林资源清查工作进度和质量,省林业局要求各地下一阶段认真做好三项工作:一是加快调查进度。各地要统一思想,认真贯彻国家林业局和省林业局文件精神和相关规定,严格按照第九次森林资源清查部署会要求,加快清查工作进度,务必在9月10日前完成外业调查,9月20日前完成市级内业汇总。二是强化外业调查质量。省市检查组要及时掌握各地清查动态,认真贯彻《江苏省第九次森林资源清查质量检查办法》,切实加强外业调查质量管理,加大对技术力量弱、责任心不强、出现问题多的地区指导和检查力度,确保调查结果顺利通过省级和国家级质量检查验收。三是上报调查成果。各地要掌握好清查工作节奏,严格按照《江苏省第九次森林资源清查操作细则》,深刻领会本次清查技术成果要求,准确填写各项清查因子和调查记录卡片,科学完整地提交调查成果。(江苏省林业局)
本文来源: 林业厅
06.09.2015 1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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