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环保局加强规范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现场端数据传输工作

24.11.2016  22:37

 

 

      为进一步加强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工作,我市规范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现场端数据传输工作要求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使用单位按照《污染源在线自动监控(监测)系统数据传输标准》(HJT 212-2005)和《污染源在线自动监控(监测)数据采集传输仪技术要求》(HJ477-2009)的规定,完成传输SIM卡实名制更换等工作,要求排污单位完成安装联网,并通过“沈阳市污染源在线监控系统”平台填报相应的数据采集传输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