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加强与京津冀合作
本报讯 辽沈晚报、聊沈客户端记者经淼报道 在口岸、公路、铁路、航空、管道等基础设施领域,加强与京津冀地区对接;在科技研发和成果转化、能源保障、统一市场建立、大气污染联防联控等领域,加强与京津冀地区务实合作;加快与京津冀地区社会事业对接,深化教育、医疗、养老、文化等领域合作。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发布的《贯彻落实〈东北振兴“十三五”规划〉工作任务分工方案》提到了上述内容。
凡属事务性管理服务原则上都要引入竞争机制向社会购买
分工方案提出,我省将建立健全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负面清单制度。实行企业投资项目管理负面清单制度,试点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
深化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改革,推进政事分开。
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抽取情况及查处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
推动“法治东北、信用东北”建设,解决政府职能错位、越位、缺位、不到位等问题。研究出台优化东北地区营商环境、构建新型政商关系的专门措施。
建立健全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制度,凡属事务性管理服务,原则上都要引入竞争机制向社会购买。
在交通、能源等领域重组整合一批国企
在交通、能源、装备制造等重点基础设施及传统制造业领域重组整合一批国有企业。
在煤炭、钢铁等产能过剩领域建立健全优胜劣汰市场机制,有序退出过剩产能,妥善安置富余人员。
支持地方国企全面开展混合所有制改革。以管资本为主加强国有资产监管,强化对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资产聚集部门和岗位的监督,构建权责清晰、约束有效的经营投资责任体系,组建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
建立国有资产出资人监管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稳步推进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建立健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制度。强化国有资产监督,严格责任追究。
允许国企划出部分股权解决厂办大集体等问题
全面启动并深入推进厂办大集体改革。允许国有企业划出部分股权转让收益、地方政府出让部分国企股权,专项解决厂办大集体和分离企业办社会职能等历史遗留问题。
鼓励厂办大集体企业通过合资、合作、出售等多种方式,改制为产权清晰、面向市场、自负盈亏的独立法人实体。
全面推进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力争2018年底前完成主要目标任务。
开展优化投资营商环境专项行动
开展优化投资营商环境专项行动。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
壮大一批主业突出、核心竞争力强的民营企业集团和龙头企业。
推动民营企业参与铁路、公路、航空等基础设施建设运营,完善民营企业参与教育、文化、医疗、卫生、养老等社会事业发展的体制机制。
支持民营企业和社会资本参与国有企业改制重组。选择一批收益可预期的优质项目实施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
支持在东北地区兴办民营银行、消费金融公司等金融机构,鼓励符合条件的重点装备制造企业发起设立融资租赁公司。
启动东北至俄远东地区 高铁、高速公路前期研究
加快建设北京至沈阳等高速铁路,贯通哈尔滨至北京高速铁路通道,规划建设东北地区东部高速铁路,逐步完善东北地区高速铁路骨架。
推进与周边国家跨境通道建设,启动东北地区至俄远东地区及蒙古国高速铁路前期研究。
加快国家高速公路网建设及扩容改造,积极推进国省干线公路建设。启动东北地区至俄远东地区及蒙古国高速公路前期研究。推进渤海跨海通道工程前期工作。
有序推进枢纽机场和干线机场的改建、扩建和迁建,在条件适宜地区新建一批支线机场。鼓励航空公司完善东北地区航线网络。优化通用机场布局,大力发展通用航空产业。增强沈阳、大连机场区域枢纽功能。
在综合交通枢纽方面,以高铁城铁车站、机场等为重点,积极建设城市综合客运枢纽。以铁路公路节点、港口为依托,加快建设多式联运货运枢纽。完善综合交通枢纽服务功能,强化客运零距离换乘和货运无缝化衔接。
开建徐大堡核电一期
续建红沿河核电二期,实施开工建设徐大堡核电一期。
加强东北电网省区间联络线和省区内主干网架建设,解决东北地区“窝电”问题。
降低企业用电成本,鼓励沈阳、大连、鞍山等开展电能替代试点。
建设骨干水源、引调水等重大工程,加快辽西北供水二期、大伙房水库输水二期等在建工程建设。
支持汽车电子、生物医药等特色专业孵化器建设
加快建设沈阳市浑南区双创示范基地,支持探索建设跨区域跨行业平台。
重点鼓励葫芦岛泳装产业基地电子商务公共服务平台建设。
鼓励线上线下创新创业平台融合发展,支持汽车电子、生物医药等特色专业孵化器建设。
支持东北地区与知名互联网企业在电子商务、就业创业等领域开展合作。
整合发展高校毕业生创新创业基金,引导大学毕业生在东北地区就业创业。
加快建设支撑产业转型升级、开放共享的职业技能公共实训基地。
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加强与京津冀地区务实合作
在口岸、公路、铁路、航空、管道等基础设施领域,加强与京津冀地区对接,加快既有设施更新改造。
在科技研发和成果转化、能源保障、统一市场建立、大气污染联防联控等领域,加强与京津冀地区务实合作。
加快与京津冀地区社会事业对接,深化教育、医疗、养老、文化等领域合作。
加强与环渤海地区的经济联系,推进与山东半岛经济区互动合作,密切与长三角、珠三角、港澳台等地区的交流合作,选择东部部分省市与东北地区建立对口合作机制。
在产业、科技、文化、旅游等领域,推广“飞地经济”等合作模式。
重点与京津冀产业对接科技含量高、关联紧密、辐射面广、带动能力强的优势产业及核心技术,积极发展新产品新业态。
对中心城区工厂实施就地改造、异地迁建或依法关停
推进独立工矿区改造搬迁。对地处偏远、资源枯竭、不适人居的部分地区人口实施搬迁安置。
切实改善矿区发展条件和居民生产生活条件,加强教育、医疗等公共服务设施的改造和建设。
全面推进城区老工业区搬迁改造。以老城区、老厂区、棚户区、城中村等为重点,推进城市更新改造。
对位于中心城区的工业企业视情况分别实施就地改造、异地迁建或依法关停。
处理好城市建设与工业遗产保护的关系,建立工业遗产保护开发利用机制。
鼓励发展温泉疗养、康体保健、中医理疗
培育旅游、文化、体育、健康、养老等新消费增长点。
强化旅游基础设施建设,大力发展生态、工业、边境、文化和滨海旅游,推动全域旅游发展,打造国际知名旅游目的地。
建立健全健康养老服务体系,打造“候鸟式”休闲康养基地,推进沈阳等地开展康养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
加快发展现代文化产业,积极发展网络视听、移动多媒体等新兴产业,推动影视制作等传统产业转型升级。
积极发展体育产业,鼓励发展温泉疗养、康体保健、中医理疗等健康养生产业。
建设一批湿地自然保护区和湿地公园
建设一批湿地自然保护区、湿地公园。建立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建立健全用能权、用水权、排污权、碳排放权初始分配制度。建立守信联合激励、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建立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
实行公交优先战略,推广新能源和清洁能源汽车。严格执行建筑节能标准,推动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提高绿色建筑比重。
把治理雾霾放在突出位置,逐渐消除重污染天气。加快重点行业脱硫、脱硝、除尘改造,确保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实施“煤改气”、“煤改电”、清洁供热等工程,支持大连等地开展电能替代供暖试点,防治冬季燃煤污染。探索建立防治空气污染跨省区协调机制。
全面推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
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合理配置医疗卫生资源,促进医疗资源向基层、农村流动。全面推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加强重大疾病防控、妇幼保健等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建设。
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实施全民参保登记计划。完善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政策。做好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衔接。完善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法,有序推进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直接结算。扎实推进建筑业农民工按项目参加工伤保险。
建立政策性新增困难群体应急救助机制,将符合条件的新增困难群众纳入适用的政策保障范围。做好“救急难”工作,更好发挥社会救助托底作用。